3日,陈桥街道仁和社区居民活动中心内响起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南通市港闸区法院“巡回法庭”就一起因征收引发的赡养纠纷到当地开庭。
原告成某是原陈桥街道葆华村农民。2012年葆华村拆迁后,他的三个子女因补偿款和安置权益发生纠纷,继而对成某的赡养问题相互推诿。经街道调解后,双方曾达成一纸协议,约定了财产分配与赡养义务的分担。可事过之后,其子女不按约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成某诉至法院。
港闸法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原告已届七旬,行动不便,加之该纠纷在当地具有一定代表性,承办法官肖红波决定到当事人所在社区进行巡回审判。肖法官邀请社区干部、旁听群众一起参与调解,引导双方商讨具体赡养办法。几轮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三子女按月承担老人赡养费,医疗费平均分担,并当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