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安县综治办、财政局下发《2014年度区镇社会管理创新、综治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模式》,对区镇的社会管理创新、综治和平安建设、普法及法治建设、大调解、社区矫正、技防建设、保安联防队伍建设、基层政法机构业务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经费明确刚性标准,要求各区镇政法综治工作所有经费必须作为财政预算内支出项目,统一列入新一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报告,并确保各项目预算经费按序时进度拨款,保证年内实际支出到位。
近年来,海安县不断加大政法综治经费保障力度,在保持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的同时,在财政预算上倾斜照顾,在资金调拨上保证急需。2013年,该县在财政投入普遍压缩的情况下,通过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决议等形式,用于社会管理创新和平安法治建设的预算经费达2.8亿元,并且落实750万元经费作为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予以保障。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确定县财政每年保障86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社区网格化管理,为重点工作的有序推进和各项创新措施的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