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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法院保护伤残老兵权益
2014-01-17 14:43: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1月10日上午,南通崇川区文峰街道退伍老兵朱德均把一面“保护老兵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红锦旗送到了南通中院行政庭季金华法官手中。 

  37年前,为救一场大火,南通籍消防官兵朱德均不幸受伤,退伍安置后被鉴定为工伤六级伤残,逐月领取伤残津贴。2011年11月,朱德均发现按月领取的退休金比之前少了682.6元,遂向南通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提出申请补足差额被驳回。 

  崇川区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伤残津贴是对工伤职工收入损失的替代补偿,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已经不属于劳动就业人群范围,超过退休年龄不应再享受伤残津贴,而应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工伤职工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那么应当按照伤残津贴标准补足差额。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南通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所做答复,并责令重新作出答复。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不服,提起上诉。南通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元旦前夕,南通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履行法院的判决,向朱德均补足了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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