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之木风:怎么鉴别虚假诉讼?”“回复@林之木风:这主要涉及虚假诉讼的特点,主要有:案件类型多为财产纠纷、诉讼主体之间多为亲友关系、恶意利用证据自认规则,多以调解方式结案、当事人利益一致,缺乏实质的诉讼抗辩。”1月8日上午,在“苏州检察发布”新浪微博上,苏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在线回答网友提问。
在苏州检察院新媒体中心,通过新浪、腾讯“苏州检察发布”微博平台,正在图文并茂地举行“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防范与查处虚假诉讼工作情况,发布全市十大虚假诉讼典型案例,并现场接受电视媒体采访,在线一一解答了媒体、广大市民、网友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咨询、提问。在两个小时的直播中,两大平台点击数达30204次,转播、评论143条。
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君悦表示,“以公开促公正”已成为检察机关开门纳谏接受监督的重点工作,检察工作以及案件的公开让公众了解和监督检察机关,促使司法在透明中更加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