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看法能够到得到审判人员的尊重,意见和建议得到当事人的采纳,充分展现了自己的价值!”元月13日,听审员卢胜南在旁听一起离婚案件后兴奋地说道。
2013年9月,海安法院对陪审方式进行改革,依托人民陪审员,向社会公开选任86名听审员,摸索出一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庭审活动的新渠道。海安法院将听审员与人民陪审员混合编为7个小组,按照管辖原则确定区域划分;庭审后,听审员当庭发表人民陪审意见并填写反馈表,并协助案件调解工作;案件判决时,判决文书中需体现听审组意见,并对其依法、合理评估,决定是否吸纳,所有意见反馈表均装入卷宗副卷存档。
今年初,一起离婚案件当庭宣判后,原告方在因不满财产分配结果吵闹起来,情绪严重失控,两名听审员见状,主动配合法官安抚当事人。承办法官耐心解释裁判依据,听审员站在案外人角度进行分析,指明原告自身也有不当之处,法院判决不仅符合法律规定,也充分考虑本地民俗,真正做到了情理结合。在听审员言诚意恳的劝说后,原告最终羞愧地承认了错误,表示尊重法院判决结果。
据悉,海安法院改革人民陪审方式以来,听审员共参与庭审活动48次,协助调解案件 30件,获得良好社会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