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人民法院提醒您,经过随机分案,您的案件已移送至相关审判庭,承办法官……,联系方式……”这样的短信,徐某还是第一次收到。就在前一天,他才到法院立案,没想到很快就进入程序。
这一幕的出现,源于启东法院对立案公开的进一步强化。为顺应立案工作的新发展,启东法院着眼诉讼全流程,针对老百姓的切实需求,提出打造无障碍诉讼通道的服务理念。
多走40里,只为提起诉讼无障碍
“谢谢你们了,为我特地跑这么一趟。”躺在床上的翟某握着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手,连声道谢。法官到访,不是因为别的,他们是来立案的。
20公里,在平常人眼中并不算远,但对家住近海镇已经92岁高龄腿脚不便的翟某来说,成了最大的阻碍。老伴去世后,老人想到敬老院生活,不料大儿子和女儿极力反对。无奈之下,老人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村里人告诉老人,法院提供上门立案服务。于是,上门的前一天,诉讼服务中心接到了老人小儿子打来的预约电话。
这已经是启东法院坚持实施上门立案制度的第23个年头。在《启东市人民法院关于上门立案制度相关规定》中,记者看到了这样的表述:对起诉、申请执行的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可以通过电话预约,上门办理立案手续。
上门立案,仅仅是启东法院坚持诉讼服务职能的一个缩影。在启东市委政法委组织的年度民意调查中,辖区群众对启东法院的立案公开工作满意度达98.3%。强化以上门立案为代表的诉前指导,正是启东法院全力保障当事人提起诉讼无障碍的指导方针。
启东法院院长周东瑞对于诉讼服务中心的诠释可谓一语中的,“向人民群众的需求看齐,实实在在解决实际问题,这才是诉讼服务中心存在的价值。”
在解决群众起诉困难的导向驱动下,启东法院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在诉讼服务中心内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窗口。从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值班律师口中,记者得知,窗口开设2年来,他们一共代写了120余份起诉状、委托书。
在立案窗口,记者看到工作人员边上堆着不少诉讼风险告知书、执行风险告知书,立案法官张媛媛告诉记者,每有一个当事人来起诉,她就会发出这样的风险告知书,这样做是因为考虑到当事人可能并不明确诉讼权利义务以及存在的诉讼风险。
今日事今日毕,只为进入诉讼无障碍
1996年,江苏诉讼服务的第一步从启东迈出,借鉴邮局、银行的柜台式服务,启东法院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全天候接待当事人的“柜台式”立案大厅。
时过境迁,当初的立案模式如今已发展成集值班庭长、立案审查、案件排期、材料收转、申请执行、收费退费等七个窗口在内、覆盖立案全流程的流水线作业。
在当天来立案的小李看来,哪怕是像他这样之前从未来过诉讼服务中心的当事人,看到这样清晰的布局后,之前由于不了解法院立案流程而产生的顾虑也随之烟消云散。
张媛媛的电脑上方,贴着一张便笺,上面写着“当天的案子当天要完成审查立案”。除去基层法庭和同一个大厅内执行窗口分流的案件,法院受理的其他案件,都要经过这位年轻女法官的“火眼金睛”。平均下来,张媛媛每天要立30多个案子。
为了让案件尽快转入审理流程,让当事人无障碍进入诉讼,秉承便民利民的基本原则,启东法院坚持形式审立案,一般只审查主体是否适格、诉状和基础证据是否齐全,“今日事今日毕”成为立案的最低要求。
开头收到通知短信的徐某告诉记者,在立案窗口,他看到了以“监督台”形式出现的窗口干警的照片、姓名、举报电话,甚至还有星级服务打分器,这让他感到很是意外,“这些不是一般只有银行才有的吗?”
事实上,从2006年启动立案大厅升级改造以来,无论是覆盖起诉须知的公开栏,还是随案发放的“监督反馈卡”,启东法院一直把满足当事人的诉讼需求放在首位,努力探索完成从“要我公开”到“我要公开”的角色转换。
院长周东瑞坦言:“跨出这一步简单,走好它却并不轻松,但是主动公开对法院有利无弊,这一步应该走也必须要走。”要确保人民群众从每一个案件中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破除诉讼流程节点上的所有障碍,成为公开之路上无可避免的选择。
全程追踪,只为参与诉讼无障碍
“嘟嘟”二声后,传来一个温柔的女声,“欢迎致电江苏省法院12368语音查询热线,查询案件信息请按1。”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当事人顾某输入了受理通知书上的案件查询码,很快查询到了相关信息。
从张媛媛手中接过受理通知书的时候,顾某扫了一眼,准备离开。要不是张媛媛喊住他并告诉他这上面有个查询码,用他自己的话说,估计回去也就往那一扔。
12368热线,只是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时可以选择的服务之一。走进启东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可以看到设置在醒目位置的电子触摸屏,手指轻点,就可以在上面查到案件信息和相关法律。
为确保当事人参与诉讼无障碍,让流程追踪变得更加方便快捷,启东法院正在逐步探索规划司法公开室的建设。记者获取的建设方案显示,案件查询、文书查询、庭审直播等多项内容被纳入。
除了在流程上下足功夫,如何做好残疾人、孕妇这些特殊人群的诉讼服务工作,让他们出庭无障碍,启东法院也费了不少心思。据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目前法院已建成包括无障碍指引标志、无障碍坡道、无障碍厕所、无障碍电梯等在内的一系列无障碍设施。
多年前的一个离婚案,让诉讼服务中心的老法官们记忆犹新。当时,一方当事人因是聋哑残疾人,无法用语言准确表达真实的意思表示,所幸他在特殊教育学校的老师出庭做他的翻译,庭审得以顺利进行。为了保障这类残疾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经过与学校协商,从那以后,提供手语、盲文等服务写进了启东法院的庭审规则。
立足上述信息无障碍服务,启东法院进一步完善阳光司法举措,针对六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坚持主动告知当事人未结原因和审结大致期限,让当事人对诉讼进程“心中有数”。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向当事人详细说明裁判认定事实、法律依据以及证据采信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