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购房指标竟然被别人侵占了,以后房子拆迁,你让我们一家人到哪儿去住?”海安县墩头镇村民朱坤发(化名)不断地向当地的村镇干部反映这一怪事。此时,海安县检察院为护航城镇化建设,维护农民群众利益,正在组织干警深入到基层乡镇,开展走访群众听取意见活动。当了解到朱坤发所反映情况后,立即进行了深入调查。
原来,还是在2012年12月,朱坤发听说当地政府推行“引导农民进城”政策,村民可以将自己的房屋拆除后宅基地上缴集体,就可据此获得购买县城区域拆迁安置房的优惠指标。为了让孩子在县城上一所较好的学校,于是他也打算这样做。可是到当地城建部门一打听,朱坤发被告知自己家里宅基地已经办理了上缴集体的手续,这就意味着他家“弃宅进城”的计划已不可能实现。对此,他感到十分不解。
“这种侵占他人进城购房指标的事件如果查证属实,很可能就是干部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必须迅速予以查处,给群众一个公道的说法。”海安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平当即指示反渎局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果然不出所料,经过反渎干警的深入调查,很快查明了墩头镇国土所所长沙云权非法侵占朱坤发进城购房指标,涉嫌贪污的犯罪事实。9月12日,海安县法院一审以沙云权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和贪污罪,数罪并罚,合并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在此基础上,海安县检察院又进一步加大了查处力度,相继挖出了墩头镇某村支书顾某某侵占另外2户村民进城购房指标,涉嫌贪污罪的事实,以及墩头镇城建助理范某非法帮助沙云权违规审批进城购房指标,侵害村民合法利益,涉嫌滥用职权等3起职务犯罪案件。
海安县检察院通过办案,一方面,将被侵占的“引导农民进城”购房指标全部返回给有关村民,另一方面,向县政府发出了题为《农民弃宅进城领域职务犯罪应引起高度重视》的检察建议书,得到海安县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县委有关部门根据检察建议重新制定和细化了“引导农民进城”的相关政策文件。
检察机关一系列为城镇化立体护航的举措,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好评,赢得了广大村民的交口称赞,不少群众纷纷表示,“今后弃宅进城,再也没有后顾之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