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会议提出的在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倍增计划”要求,12月11日,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南通中院联合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全市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法院在2014年6月底前实现人民陪审员与法官数比例不低于1.5:1。
通知要求,要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管理考核工作制度,建立人民陪审员统一管理机制,落实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日常工作,制定完善日常管理方法,扎实做好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建立完善人民陪审员日常考核办法,落实奖励处理措施,对在任期内出现法定免除职务事由,或因身体原因、工作地点变动、职务调整,或者参审工作时间无法保证等原因,确实不适应继续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按照法定程序免除其职务,并及时补充任命新的人民陪审员,以形成畅通的人民陪审员进出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