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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法院启动环保案件“三审合一”
2013-12-09 17:00: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开展资源环境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判的实施意见(试行)》,并从12月21日起在全市法院施行。今后南通涉环保类案件,将统一由具有一定环保知识和较高审判水平的审判庭或合议庭进行专职审理,并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审判机制。 

  随着近些年来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环境权益受侵害而导致的纠纷也越来越多。然而,目前我国对资源环境的司法保护还不到位,在大多数法院,涉环保案件审理还散见于各个审判庭,亟待形成一个专业化的审理机制。南通中院经全面调研、充分论证,决定在全市法院系统启动资源环境案件“三审合一”。 

  根据实施意见,海安、海门、港闸三家基层法院为南通市资源环境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判法院,其他基层法院协助集中审判法院做好本辖区内资源环境案件的受理、移送、审理、执行、协调等工作。南通中院行政庭设立环保合议庭负责审理全市资源环境二审案件及依法由中院管辖的一审案件,负责指导、协调和解决集中审判中的相关问题。 

  实施意见还就探索资源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完善专家证人和专职人民陪审员制度、建立环境保护临时禁令制度、探索资源环境恢复性司法机制、完善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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