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不良少年,只有不幸少年。未成年人犯罪不单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教育问题和家庭问题。”这是泰州市高港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一以贯之的理念。今年以来,高港法院将不断创新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突破口,从基础抓起,从细处入手,在实践中探索出一条司法帮教之路,全力构建包括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和帮教制度、社区少年帮教工作站、父母法制课堂等在内的司法帮教一体化机制,以三盏“心灯”引领、唤回“迷途羔羊”,感化、匡正误入歧途的青春。
第一盏“灯”:父母法制课堂,重系亲情纽带
“我们经手的大多数未成年人犯罪,究其原因都要归溯到家庭环境,对于90后犯罪现象,不能把板子只打在孩子身上,孩子所表现出来的症状都是因为成人社会生了病。”谈到未成年人犯罪,高港法院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周正青非常痛心。据统计,法院近年来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是留守少年的占到了一半,而由于家庭教育原因误入歧途的更是高达70%以上。
为了不让孩子摔倒在起点,今年以来,高港法院依靠街道社区力量,对未成年人犯罪家庭进行逐一家访,并在社区内设立“父母法制课堂”。16岁的小芳从小生活在没有温情的家庭里,由于父母重男轻女,小芳对父母心怀怨恨,自暴自弃,结交了社会上不良青年,终因盗窃站到了被告席上。承办法官了解上述情况后,邀请街道、妇联以及心理专家到小芳家进行了家访,苦口婆心地对其父母讲解男女平等思想、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职责等,并邀请他们一家定期到社区“父母法制课堂”体验感受。课堂上,心理专家对小芳进行了多次专业的心理辅导,最终解开了小芳和父母之间的心结,一家人抱头痛哭,宝贵的亲情纽带得以重系,也为小芳的人生道路打开了崭新的一扇“心门”。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法院的“父母法制课堂”已经举办了15期,有40多个未成年人帮教家庭参与听讲,取得了良好的帮教效果。
第二盏“灯”:教师参与帮教,重塑人格力量
“在我们的审判实践中,一些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法或者不宜到庭,合法权利往往得不到充分的保护和监督;而未成年被告人面对法院的审判以及之后的社区矫正工作又怀有抵触和反感情绪,这需要选择合适的成年人参与沟通和帮教。”采访过程中,高港法院院长胡欣荣手持法院年初出台的《关于合适的成年人参与诉讼和帮教实施办法》向记者介绍。
据了解,高港法院指定的合适成年人不仅充当未成年被告人诉讼中的保护者,也是诉讼活动的监督者,还尽可能地参与法庭教育、宣判教育和社区矫正中的跟踪教育。在人员选择上帮教法官会事先与未成年被告人谈心,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
今年上半年法院审理的一起未成年人盗窃犯罪案件中,17岁的小张父母长期在外打工,无法参与庭审。高港法院在征求小张的意见后,指定了他的初中老师胡老师作为参与诉讼的合适成年人。
在庭审中,胡老师坦率地表达了对少年犯罪的揪心,并从老师特有的角度给他以情感抚慰,鼓励他认罪、悔罪。老师的教育震撼了小张的心灵,他当庭流下了悔罪的热泪。社区矫正期间,社区矫正法官继续邀请胡老师参与对小张的帮教工作。现在的小张就读于一所中专学校,并得到了学校老师和同学的良好评价。
“今年我们已经为6名未成年被告人指定了合适成年人,实施效果非常好!孩子有些话根本不愿意对父母讲,但却愿意对老师倾诉,老师的引导开解,有助于帮助迷途的孩子们走出阴影,重塑信心。”周正青感慨道。
第三盏“灯”:社区帮教中心,重铸希望之路
“高港法院成立社区少年帮教中心是一项很好的司法创新,对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意义。”11月5日,泰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爱平在考察高港法院社区少年帮教中心时,给予了高度评价。
今年以来,高港法院在社区矫正机构基础上,建立了社区少年帮教中心。未成年被告人被诉至法院后,社区少年帮教中的工作人员会立即对其建立个人信息表,并向其发放专门帮教法官联系卡。帮教法官定期找犯罪的未成年人座谈,并建立谈话日志;与此同时,中心还聘请国家一级心理咨询专家参与涉罪少年的帮教工作,有效化解了涉罪未成年人的思想负担。
小何是中心成立以后的第一个帮教对象。据中心心理咨询师介绍,小何曾经是班里的三好学生,后来因为父母忙于做生意监管不到位,致使其开始迷恋网络游戏不能自拔。由于无钱上网,小何产生了抢劫的念头,最终走上了歧途。进入中心后,咨询师对小何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会诊,诊断小何目前处于网瘾形成初期,并提出了具体、翔实的矫治意见。经过一段时间的心理矫治,小何的网瘾基本戒除,阻断了他因网瘾而引发的再犯罪可能性。在中心的帮助下,小何还找到了一份饭店服务员的工作,收入稳定,再也不去上网了。
据了解,今年以来高港法院社区少年帮教中心共对十多名涉罪少年及其家长进行了心理咨询,并联系了5家用人单位作为中心的就业基地,使涉罪少年很快走出了心理阴影,重新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