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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创新推出“合议制人民陪审”制度
2013-12-04 12:38: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此次推进的人民陪审方式改革是在人民陪审员的基础上选任听审员,希望通过这种‘合议制人民陪审’的方式,从人员结构到陪审意见克服个体化倾向,进一步增强人民陪审意见的代表性和公众性,更好地实现司法人民性、民主性和公开性的要求。”11月29日,海安法院院长王平在人民陪审方式改革推进会上如是说。

  为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海安法院对陪审方式进行改革,依托人民陪审员,另设听审成员,让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庭审活动,并实质性吸纳陪审意见。今年9月,海安法院向社会公开选任听审员,最终确定了来自各个乡镇和不同行业的86名听审员。听审员每届聘期3年,与人民陪审员混合编为7个小组,以人民陪审员为组长。

  听审员享有庭前知晓案情、申请参加合议庭、参加庭审旁听、对庭审工作和案件处理进行集体评议的权利。陪审方式为小组听庭,每次庭审由各组长随机确定不少于3至5名听审员参加听审。庭审结束后,听审小组进行评议,并根据法庭指定期限,提出书面意见作为人民陪审意见。法官裁判时,法律文书中需体现陪审意见,并对其依法、合理评估,决定是否吸纳,同时向听审组反馈裁判结果,并说明意见吸纳情况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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