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南通市港闸区法院圆满执结该市首例股东知情权纠纷案。申请人季女士在执行法官的协助下,聘请了一名专业人员用15天时间查阅了所入股公司9年来的会计账簿,保障了股东的知情权。
股东季女士与南通某车辆拆解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经港闸区法院调解,双方约定:拆解公司将该公司会计账簿提供季女士查阅。因季女士未能如愿行使股东知情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对公司会计账簿的查阅方式等发生争议,执行法官听取双方意见后,裁定对原执行方案进行部分更正。双方当事人不服,向南通中院申请复议。南通中院复议认为,拆解公司作为会计账簿的所有人,有必要派人到场以保障查阅资料的完好无损及对股东查阅活动进行必要监督,故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会计可以在查阅现场,但不得妨碍季女士及其陪同人员的正常查阅活动,并须服从法院执行人员的安排;因季女士不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其可委托一名专业人员陪同协助查询,陪同人员可以查询会计账簿,但不得对外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综上,最终裁定本案查阅时间为15天,查阅地点为港闸区法院谈话室。复议裁定送达后,港闸区法院在征求双方意见的基础上,指定了查阅期间。至此,这起历时六个多月的南通首例股东知情权案件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