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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实施法治建设巡视工作侧记
2013-11-26 17:59: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三轮巡视,两轮回访,直达全县14个镇、区和37个单位,发现问题251个,现场帮助整改76个,发放巡视意见书153份,要求限期整改问题175个,协助被巡视单位培植典型6个,为8个单位提炼总结经验做法,面上法治建设状况难以及时掌握的问题已然破解,全县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得以推动落实,这是滨海县25名法治建设巡视员履职近9个月来交出的答卷。这支来自16个县直机关和5个镇的法治建设巡视员队伍,成了推动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轻骑兵。

  逼出来的新着子

  近年来,滨海的法治社会建设年年走高,2010-2011年度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该县法治文化园被省委宣传部等七部门联合命名为全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虽然法治建设在滨海扎根、开花、结果,但是如何纵深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成为该县法治社会建设的组织者们思考的一个重点问题。

  “领导小组不缺思路、不缺部署,缺的就是抓落实、抓执行,关键就是要有人抓、长期抓”。在今年年初的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谋划全年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运亮一语中的,指出了影响法治建设进程的一大制肘因素。事实上,由于体制、编制等原因,该县法治办只有2名专职工作人员,法治建设组织工作面临力量单薄、人少事多的问题,难以组织实施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少数部门和单位法治建设工作中的“中梗阻”、“下板结”现象得不到及时发现和纠正。在这次会议上,提出整合人力资源、组建法治建设巡视员的设想,得到与会者的一致赞同。经过调研论证,很快就形成了组建法治建设巡视员、开展日常巡视工作的实施方案。

  巡视工作得到了滨海县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法治滨海建设任重道远,需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扎实推进。建立法治滨海建设巡视员制度是一项创新性工作,是法治建设的有效推手。”县委书记、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李逸浩在巡视工作实施方案上作出上述批示。

  选对人,巡视工作就成功了一半。在巡视力量的组织上,县法治办坚持两条腿走路,在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择优筛选的基础上,发动县有关部门推荐合适人选,经过全面考察,最终由领导小组确定聘任25名法治建设巡视员。在巡视人员素质上,坚持优选精选,受聘人员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部门、行政执法单位和镇区科员以上干部中产生,他们大都是单位的业务骨干和行家里手,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清晰的法治理念、较高的法律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顶层设计,事关巡视工作的健康开展。在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借鉴的情况下,该县制定了巡视员职责和奖励考核等6项制度,建立了合理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事前确定巡视重点集中培训、事中按照“听、查、访、谈、通”五步工作法渐次巡视、事后及时回访整改情况的实用模式。

催出来的新面貌

  “领导干部要当好表率、放好样子,只有自身先硬起来,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才能够赢得主动、赢得尊重、赢得民心。”在滨海县东坎镇党委书记王海荣看来,法治建设巡视工作是一次“健康体检”。长期以来,受各种因素的制约,监督“一把手”往往只停留在语言和纸面上。在滨海,法治建设巡视员却敢于动真碰硬、对准焦距,每到一个镇区、部门,都将巡视工作直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领导班子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情况,学法普法情况以及组织开展法治建设等情况,全部纳入巡查视野,推动了各级领导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避免因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影响社会稳定,促进了各级领导带头学法、尊法、守法,切实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现象的发生。

       “巡视工作的生命力,在于找准被巡视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帮助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针对性的巡视意见,促成问题整改到位。”滨海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法治办主任刘龙和表示。各巡视组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如实填写巡视工作意见书,提出整改目标、期限等要求,到期后再登门回访、过堂验收。对一些拒不整改的镇区和单位,也有相应的查究问责机制,由县委法治办提请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约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在滨海,法治建设巡视员让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有了“千里眼”和“顺风耳”。

  911日下午,在县环保局巡视现场,第一巡视小组的县法院纪检书记王大策等3名巡视员,手把手地传授法治建设台账资料的分类、归并方法,指点环保法治文化建设载体、路径,令人深受启发。法治建设巡视员在帮助查找问题、加强法治监督的同时,还就普法宣传、依法公正执法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体现服务职能。

  发现典型、培植典型,也被巡视员当成份内事。913日下午,在县商务局巡视现场,第二巡视小组的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法制科长龚久红得知该局执法大队是盐城唯一的全国一级大队后,结合本单位在全国食药监系统创先争优做法,提出如何让滨海商务执法品牌叫得响、飞得高、走得远的三条建议,句句说在点子上,听者连连点头,称她既是法治建设的巡视员,也是创先争优的指导员。

辟出来的新通道

  惠民利民是滨海县法治建设的重要目标。法治建设巡视员坚持以人为本,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督促、引导基层单位和党员干部把执法司法过程当成联系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过程,让法治滨海建设成果惠及于民、温暖人心。

     今年以来,在县委政法委组织实施的网吧整治“雷鸣”行动、“打击遏制非法集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专项行动中,先后安排了3次专题巡视,发现问题隐患23处,为领导讲评工作、面上通报情况提供了翔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促进了被巡视单位推进法治惠民实事办理,把法治惠民的承诺变成实实在在的成果温暖民心。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践行群众路线是滨海法治建设巡视工作恪守的原则之一。市人大代表李庆玲是一名法治建设巡视员,她在了解群众对法治工作的需求时说,“因为我本身是一名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群众,广泛接触群众、反映群众心声是我的责任和义务。”在第三季度的巡视工作中,她巡视对象是与群众打交道最多的公检法司机关,为了保证巡视实效,她在上门巡视之前,花费一天半时间走访社区群众30多人次,征求对司法机关的意见5条、建议12条,并将这些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书面通报公检法司的主要负责人,建议司法机关多办法治惠民实事,提高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

  在滨海县实施的“进百村、访千户、暖万民”千人行动活动中,“百名政法干警送法律”14个专业服务小组每月都要分赴全县各镇、区,以“法治惠民、守护和谐”为主题,结合社情民意,扎实开展法制宣传、隐患排查、矛盾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活动,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专业服务小组成员中就有12名法治建设巡视员,他们主动沟通联系,在送法律服务工作中穿插安排法治巡视,设法扩大了巡视工作的覆盖面。他们在送服务的同时,也亲身感受着群众法治观念的转变,体验着镇区、部门对法治惠民政策的执行效果。“送法律服务活动中,一些群众对与自己休戚相关的非法集资、征地拆迁补偿、饮酒驾车等法律法规问题很感兴趣,现场积极提问。我们就结合具体案例,作了耐心、细致地讲解。”县司法局法宣科科长、法治建设巡视员汪洪建如是说。

       巡视员这一特色制度的实施,在滨海已经有了良好的开端,必将成为该县法治社会建设的“直通车”和“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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