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想到没花一分钱,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金,法院的诉前调解效率真是高!”11月18日,南通市港闸区法院启动联动机制,立案庭法官与幸福派出所的干警相互配合,诉前成功调处一起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今年3月间,南通星海市政公司承建港闸区幸福街道某路段因为工程排水的问题,工程队与工地周围的邻居曾闹过一些矛盾。7月下旬的一天晚上9点多钟,值班人员老吴头到了紧靠工地的张某家门口。在工地巡逻时,老吴头看到有人走过来,忙点亮手电筒一阵乱照。
“哎呀……”老张吓得一声惊叫,整个身子瘫倒在地。
由于受到严重的惊吓,老张在医院住院治疗了12天。之后,为了赔偿问题,老张来到港闸区法院立案大厅。热情的立案法官告诉他,可以先选择进行诉前调解,无法达成调解后再立案处理。
在理清案情,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法官与派出所民警一起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经过法官多次耐心细致的析法说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刘某和星海市政公司一次性赔偿受害人张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1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