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江苏长安网 > 各地动态
镇江市开发区检察院为外来涉罪未成年人提供“阳光监护人”
2013-11-12 16:12: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近日,镇江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举行涉罪未成年人“阳光监护人”聘任仪式。5名在镇江新区长期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被聘任为开发区检察院“阳光监护人”,承担起对涉罪未成年人监督、管护、帮教、扶助的职责。 

  近年来,镇江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不断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倾力开展涉罪未成年人“阳光新生”观护帮教、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阳光领航”矫正帮教、未成年在校生“阳光萌芽”防犯侵害教育等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为解决《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引入的为外来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合适成年”监护人的问题,该院在全区聘任了五名年高德昭、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丰富,热心社会益事业的老同志担任未成年人保护“阳光监护人”。监护人的主要职责是,在不批捕观察期间、附条件不起诉期间、社区矫正期间、不起诉帮教期间,对涉罪外来未成年人开展结对帮扶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其改过自新,重归社会,并根据需要对未成年人在校生、特殊家庭的未成年人开展法律辅导、亲情关怀,促进其健康成长。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