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朱惠彬等50位市民被海门市委宣传部聘为“海门市百姓新闻发言人”。设立“百姓新闻发言人”的目的主要是在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后,发挥义务解说员和政策“扬声器”作用;在突发公共事件或群体性事件发生后,配合政府发布事件真相和处理结果,让公众更加全面地了解有关信息。这是海门推进法治“接地气”的又一举措。
法治“渗入”百姓生活
谈到法治,一些群众认为只要自己不做坏事,“法”与自己关系不大。针对这一现状,海门市司法局党组下决心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以解决“虚”与“实”的转换,拉近法律与群众的距离。
海门市司法局因地制宜,全力推进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市级层面,建成一个2万余平方米的法治文化广场,多条法治街,青少年警示教育馆建设,军营法治林等。在乡镇层面,大力推进“一镇(区)一品”,法治文化场馆、法治街道、农民公园等形式的法治文化示范点在乡镇全面开花。在村级层面,以全省“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年”为契机,大力推进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此外,该市还建立健全镇、村、企业等普法平台,对新市民进行法制教育。
“法治文化建设最基础的工作是要让全社会知法,做好这项工作关键要在‘深入’上下工夫,必须拓展思路,创新机制和手段,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和方法,让法治更加深入人心。”海门市司法局局长朱红兵说。为使百姓法治文化活动常态化,海门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普法宣传牵头作用,让大家时刻感到法就在身边。
如今,走在海门的街头,不时能看到各式各样的普法宣传栏,或碰到正在向群众宣传法律的普法工作者与志愿者,还有普法宣传车、法治文化公园、电视普法专栏……正是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工作,在润物细无声中影响着每一个海门人,让海门百姓时时刻刻与法走在一起。
法治“牵手”艺术文化
“法”的宣传如何通俗化?海门市将法律常识融入一个个方言小故事,通过艺术表现形式,使得法治文艺演出成为村民轻松学法、娱乐学法的新平台,节约普法成本,提升普法成效。
近年来,海门市司法局大力开展法治文化“接地气”活动,“草根儿”文艺爱好者开始组团,先后组建了22支业余法制宣传队,构建了市、镇、村三级法制宣传网络。他们自编自演,为群众送上一道道文艺“大餐”。富有感染力的表演拉近了演员和观众的距离,也点燃了基层群众参与法治建设活动的热情,更是接了地气有了人气。
“要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与地域特色文艺创作的双向进入,从而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群众满意度。”海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炜峰对“六五”普法提出了新要求。2013年6月,海门市司法局与海门市山歌剧团初次“跨界合作”,开展法治艺术创作活动。海门法治山歌情景剧“接地气”的元素,为首届法治文化节的顺利开展抛出良砖。今年,山歌剧团编排了《法律援助伴我行》《星光背后》《争彩票》等多个法治山歌情景剧节目,让群众在欢笑中将法律知识铭刻在了心中。
法治“融入”社会发展
把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融入海门各项工作,是海门市的又一做法。如今,法治海门是全国“标杆”,也是海门“名片”。2003年以来,海门市三度蝉联全省“法治县(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全市法治建设满意度连续三年居全省前列。
法治是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海门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法治海门建设确定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相继出台了《“法治海门”创建实施方案》《平安法治建设综合指标考核办法》等考核措施,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每季度排名前5名的乡镇进行经济奖励。年终,将平安法治建设工作实绩作为基本现代化建设和全市“三个文明”建设综合先进评比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科学考评体系的建立加强了法治工作者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推进了海门法治建设的进程,促进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
近年来,海门市坚持把依法管理贯穿于平安建设的全过程,通过发挥法治在保障民权、维护民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依法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先后被评为首批“江苏省依法行政示范点”、首批“县级政府法制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行政复议委员会改革首批试点单位”、“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试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