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创新环境保护联动机制,牵头成立了镇江市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协会。
在近日召开的“镇江市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协会”成立大会上,表决通过了《镇江市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协会章程》。章程规定由镇江市检察院牵头成立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协会,旨在赋予具备诉讼能力的民间环保社团以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对非法排污、破坏生态等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生态环境维权诉讼。
镇江市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协会将着力形成具有镇江特色的社会公益保护组织体系及相关公益保护机制。具体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宣传普及生态环境权益知识,开展生态环境权益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建立维护生态环境权益信息的收集和反馈渠道;二是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政策咨询服务;三是提供生态环境保护维权诉讼和法律援助;四是积极发展与国内外相关组织的联系,参与和组织与保护生态环境有关的交流与合作。
日前,该院以镇江市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协会成立为契机,积极加强与环保部门协作配合,就有关环境污染案件线索进行梳理排查,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将以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协会的名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