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海门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底楼接待大厅里,两位白发苍苍的老年人,坐在法律援助的接待窗口,手捧工作人员送上的热茶,向律师咨询遇到的问题。接待律师耐心倾听,不时地安慰老人,再反复仔细地分析问题,提供了最简单便利的解决方法。最后,理清问题的老人再三道谢后,满意地离开了。
据悉,海门市法律援助中心今年以来受理的970件法律援助案件中,涉及到老年人维权的有100多件,涉案人数186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多种途径帮助老年人维权,挑选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业务精湛的法律服务人员,组成老年人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还在所有乡镇司法所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所有村居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员,通过发放法律援助保障卡、开通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门服务等一系列便民措施,共同筑起老年人维权的坚强后盾。
从近三年海门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487件涉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发现:涉及赡养权、扶助权、婚姻自主权、继承权等权利的案件是常发、高发案件。这些老人大多在70岁以上,而且自理能力有不同程度丧失,有的体弱多病无力负担医药费,更有卧床不起,需要人在身边照顾。另外,他们一定有2个以上的子女,这些子女因兄弟姐妹间关系不和而导致老人无人过问,生活过得孤独而凄惨。
在海门地区,子女成家后,父母都会分家产给子女。但在分家时,往往一些维权意识薄弱的老人对子女掏心掏肺,将自己一点一滴攒下的家产全部分给他们,自己的晚年生活却没了保障。也有在分家过程中,由于家庭经济状况及老人主观选择等影响,子女们因分到的财产不同而心理不平衡,于是老人的“偏心”也成了他们不赡养的借口。对于这类情况,海门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优势,除了呼吁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外,还进一步加强法律和文化道德宣传,提高老人的维权意识以及子女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并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车辆越来越多,而老年人由于反应和行动不再灵敏,比较容易出现交通意外。在法律援助中心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中,老年人维权的占很大比例,而法律手段也成了他们维权的最有利武器。
2012年11月的一天晚上,60多岁的樊阿姨在回家途中遭遇车祸,住了一个月的医院,花去了近3万元医疗费。樊阿姨平时就靠微薄的退休工资生活,现在受伤了,还欠下巨额的医疗费。躺在医院病床上的樊阿姨整天长吁短叹,愁眉不展。
有一天,同病房的一个病友无意中说起海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可以为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樊阿姨迫不及待地把电话打到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电话后,马上委派了擅长道路交通赔偿的律师为樊阿姨提供法律援助。今年5月份,经法医鉴定,樊阿姨构成伤残。经过多次调查取证,搜集齐全了当时交警的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以及医院医生的诊断、治疗明细等。今年6月,樊阿姨将肇事司机以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请求赔偿,并最终获偿将近10万元。
如今社会对老年人的黄昏恋抑或老年再婚表现得多是包容和理解,但就是这黄昏恋、老年再婚,处理不当也极易出现纠纷。
张老太和徐大爷在各自丧偶后经人介绍认识,两人2002年就登记结婚。徐大爷是上海退休职工,张老太没有经济来源。两人相持相伴的11年里,靠着徐大爷每月3000多元的退休金,日子过得清闲又舒坦。
今年年初,徐大爷的儿女劝说父亲到他们那里住住,调养身体。孰料相伴10余年的老伴却“一去不归”从此避而不见,张老太在咨询了法律工作者后,以一纸诉状将徐大爷告上了法庭,要求丈夫履行扶养义务。
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审查了张老太的援助申请,决定给予她法律援助,并应老太太要求,指派了律师办理此案。法院最终判令徐大爷每月支付张老太600元扶养费。
海门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为此特别提醒,目前来说,老人再婚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对于此类老人,要用结婚证维护合法权益,律师还特别提醒无生活保障的弱势一方,一定要提高法律维权意识,遇到问题不要一味忍让,可以像勇敢的张老太一样,寻求法律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