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伯伯,新学期开学了,今天我去学校报到,前几天在家帮爸爸给稻田抽水灌溉……。”“小王同学,新学期要有新目标、新变化,我等你的好消息。”这是8月29日盱眙县某中学学生王坤(化名)和他的关爱人——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老干部高舜先的一段电话对白。每周报告一至两次自己的日常生活情况,这是王坤的第6次报告,他每次要报告的关爱人还有团县委青年志愿者徐丹。
今年17岁的王坤,是江苏省盱眙县检察院启动重点涉罪未成年人“1+2”结对关爱工程的帮教对象之一。王坤在2012年10月至2013年4月期间先后12次行窃,涉案金额3000余元,今年6月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王坤,检察机关以“无逮捕必要”作出不捕决定。在公安机关对王坤取保候审后,该院立即启动不捕“1+2”结对关爱工程,选取一名“五老”人员和一名青年志愿者组成爱心小组对王坤实施帮教。检察机关和关爱人员召开座谈会,关爱人员基本掌握了王坤个人情况和家庭状况,对被关爱人有了初步的了解和印象;共同梳理王坤的成长经历,剖析犯罪原因,经过讨论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关爱教育方案;召开关爱人员和被关爱人见面会,双方签订了关爱教育协议,并约定王坤的关爱期为3个月。
7月9日,关爱人员来到王坤家中进行每周一次的教育谈话,为他讲述青少年犯罪不但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会改写自己的人生,埋葬自己的前途,给他讲解《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中有关法律知识,让他阅读《一个少年犯的忏悔》书籍进行自省自警,王坤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表忏悔。
“你的孩子犯罪你也有责任,家庭环境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今后要多注意孩子的一言一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每月一次的家访中关爱人员均要对王坤的父亲嘱咐有关事项。
2013年5月,江苏省盱眙县检察院牵头与关工委、团县委通过配合衔接实施重点涉罪未成年人“1+2”结对关爱工程,共同对实施犯罪行为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被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而未被羁押的在本县有固定驻所的未成年人和检察机关受理案件时在校学习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个性化帮教。“1+2”结对关爱工程启动后,包括王坤在内的首批不捕的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接受关爱。
盱眙县检察院检察长徐蔚敏介绍,“‘1+2’关爱工程是对涉罪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有效防控和教育矫治,进一步强化了个性化帮教的成效,帮助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截止目前,已有10名重点涉罪未成年人接受‘1+2’结对关爱帮教,关爱小组以他们悉心的呵护和周到的帮教,正在或已经使被帮教的涉罪未成年人平稳度过诉讼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