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技防建设,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年初,宿迁市综治委印发了《宿迁市技防建设“亮镜”工程实施方案》,在全市组织开展技防建设“亮镜”工程。目前,该工程已取得明显成效,已进入整改提高阶段,近期将组织公安、科技、住建等部门联合开展督查活动。
拓展公共技防网络覆盖面。科学布设、适量增加视频监控点位,建成覆盖区域主要道路、卡口地段、重点地区、复杂场所、要害部门的视频监控系统。对乡镇技防监控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统一规划统一标准,逐步进行升级改造,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推动社会单位自建的技防设施分级接入技防监控中心。
改善视频监控系统运行质态。由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建设的视频监控系统,完好率和运行率达到98%以上,图像可利用率不低于95%。社会单位建设维护的视频监控系统,完好率和运行率达到95%以上,图像可利用率不低于90%。
提升视频监控系统应用水平。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符合国家标准,能够实现对指定点位图像的实时点播,支持点播图像的显示、缩放和录像,能按照指定点位、时间等要素检索历史图像资料并回放和下载。视频资料保存时间达到规定要求。
规范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机制。配齐监看值守力量,加强对监看值守人员培训,确保能熟练操作系统,并对系统进行基本维护。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定时巡检,前端摄像机每月至少清洗维护1次,一般故障应在6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在24小时内排除,确保系统24小时正常运转。
强化城乡居民小区技防体系建设。明确要求,凡新建城乡居民小区(含农村农民集中居住区)技防监控系统达不到国家标准的,公安部门未予验收通过的,住建部门一律不得验收备案通过、物业公司不得承接管理。全面推进老旧小区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升级工程,有效解决老旧小区技防设施缺失、技防监控布设密度不足、监控效果不佳的问题。
“亮镜”工程将延续至年底结束,通过普查登记、技术对标、增点补面、提质增效、限期整改等措施,建立权责清晰、监管到位、规范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