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村拆迁引发家庭纠纷大幅增加。农村房屋绝大多数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几代人共同生活,拆迁时由家长签署补偿协议,拆迁后由于利益分配等问题,房屋所有权人主张变更拆迁协议。因审核把关不严、公章管理不规范、拆迁协议签定和管理流程不严谨等原因导致出现了两份拆迁协议,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拆迁协议提起诉讼甚至到处上访,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依法拆迁的形象,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了负面影响。
针对上述现象,句容市法院于7月29日向句容市人民政府发送了书面司法建议,建议在拆迁过程中应明确房屋的所有权人,确保补偿协议签署人与所有权人一致。司法建议强调,签订补偿协议前被拆迁人必须提供权属证书,对各种没有办理产权登记的,如何确定房屋的所有权,提出了建议方案。为更好地说明相关问题,句容法院还对相关案例进行了整理和点评,随司法建议一并发送政府部门。
8月中旬,句容市人民政府将该司法建议及相关案例转发各级行政机关学习落实,对拆迁工作人员开展了法律培训,进一步严格了拆迁前期调查核实工作,并结合司法建议对现有拆迁制度进行了完善,明确了相关情形下违法责任的追究措施,以有效防范类似情形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