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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检察机关抓住三个环节推动公诉办案大提速
2013-09-04 11:31: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扬州市检察机关以控制案件退查为突破口,围绕制度、管理、素能三个环节,建立快速通道,缩短办案周期,有效实现公诉办案效率大提速。 

  扬州市检察机关强化外部联动,以公、检、法联席会议的形式,统一快速办案整体思路。形成《两年来退查案件情况分析》,反馈给公安机关进一步明确证据要求。出台《侦、捕、诉衔接工作机制》,通过充分沟通,降低自侦案件退查率。制定《繁简分流办案模式实施办法》,成立疑难、复杂案件办案组13个,简易、认罪案件办案组21个,对一般案件受案5天内初步审查,10天内完成提审补证,15天内提交讨论、提起公诉。对疑难案件实行交叉阅卷、共同商讨制度,避免承办人个人视野的狭窄影响判断,确保一个月期限内提交讨论形成处理意见。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轻微刑事案件搭建快速起诉通道,在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30天期限内查清事实后直接起诉。同时,制作办案进度表、将承办人办案数公布上墙、开展“办案标兵”评选等形式形成良性竞争氛围。制定《提前介入案件跟踪审查机制》,实行“首办制”和“同案犯统一办理制”。总结出传唤不到案、证据不足、借用时间等退查三大因素,通过公诉、案管部门对接进行受案审查,对传唤不到案的通知公安机关立即网上追逃。开展“审查积案攻坚战”活动,对退查率较高的基层院派员蹲点,督促查明原因、认真整改。另外,扬州市检察机关为每位公诉干警订阅《刑事司法指南》、《刑事审判参考》。与扬州大学、东南大学等高校开展检校共建活动,通过视频讲座、专题研讨为干警更新理论储备。强化审查重点,要求审查案件重全面搜集证据、重听取犯罪嫌疑人辩解,文书制作重证据评析、重理论阐述,集体讨论时以个案点评提升每个公诉人的分析、文字、表达能力,确保快速办案案件质量。注重协调能力培养,要求所有公诉人每年需安排5-10个工作日参与控申接待。对不抗诉、不起诉等需要释法说理的,要求承办人形成文字材料详细答复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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