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面,交巡警部门这么做,让我心服口服!”前不久,在启东市交巡警大队会议室,肇事司机李某参加完一场别开生面的公开调解会后,心悦诚服地感叹道。
从“源头处警”到“责任认定”、从“赔偿调解”到“回访监督”,近年来,启东市交巡警大队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倾力打造公开公正的“阳光作业”事故调处品牌,实现了三年里2200多起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的“零投诉”和“零上访”,群众反馈调处满意率达98.6%。
阳光处警,及时公正释民疑
“还以为自己吃了‘哑巴亏’,原来是这么回事。”说这番话的是一位来自山东苍山的货车司机徐某。交巡警民警秉公执法,综合运用调查取证、公开定责、邀请事故当事人共同参与的方式,取得了良好的结果,赢得群众的信任。
6月中旬的一个下班晚高峰,徐某驾驶货车途经启东市紫薇西路与滨江大道交叉路口,与一辆轿车发生刮蹭,损坏程度不大,但双方僵持不下,路面严重拥堵。接到报警后,交巡警城区一中队民警不到五分钟就赶到事故现场,在拍照取证后,要求双方撤离,择日到中队处理。回到家后,徐某越想越堵气,怀疑民警是对方叫来的,自己吃了“哑巴亏”,第二天一大早便跑到中队讨说法。承办民警一方面找来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一方面向双方公开了现场照片,并讲明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程序,依法进行责任认定,徐某这才恍然大悟,无话可说,愿意接受调处。责任较大的徐某非但没有提出异议,反而对民警善担当、敢作为、重实效的办案作风,深表满意。
“提升执法透明度,就必须加强民警在各个执法环节的公正公开,避免‘暗箱操作’,力求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作出公道处理。”启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巡警大队长陈斌表示。
阳光认定,全程公开解民怨
“多亏了民警尽职尽责,否则这笔医疗费用就要我一个人承担。”5月14日,家住南阳镇的陆大爷将一面锦旗送到事故中队民警手中。
一个月前,陆大爷被一辆外地轿车擦伤肩部,双方现场协商后,陆大爷便回了家,也未记下对方车牌。数小时后,陆大爷发觉伤处疼痛不已,一查竟是左侧锁骨骨折,这才向警方报案。南阳交巡警中队立即通过路面监控查找到了与陆大爷擦碰的上海某单位车辆。几天后,便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公开调解会,把肇事车辆驾驶人、受害人、镇乡干部、社会监督员以及人民调解员等召集在一起后,经办民警向与会人员介绍从受案到调查取证,再到责任认定的办案过程,双方当事人、经办民警围绕焦点展开质证和辩论,最后双方对定责均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用公开简易程序处理,陆大爷及时拿到了1.3万余元的赔偿费,对这次案件的公开处理,陆大爷相当满意和意外。
阳光赔偿,规范公开赢民心
“阳光赔偿”由谁定?启东市交巡警大队建立了科学的调处流程和协作制度,调解程序、赔偿意愿、赔付标准、赔偿项目等,分别向事故当事人列出“阳光调处”清单,最终由双方协商,进行最终确定,以此把当事人的意愿转化为赔偿结果,真正让警务保障民利。
今年3月13日,涟水籍货车司机朱某驾车行至启东市221省道,与蒋某驾驶的轿车发生严重碰撞,造成朱某当场死亡。“我们是外地人,总担心得不到公正的赔偿。”事故发生后,死者亲属和老乡三天两头跑到交巡警部门,向民警哭诉心头不满,责任认定后更不愿意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诉讼。大队立即启动“阳光赔偿”调处机制,邀请双方当事人及家属、保险公司到场,经过连续六天工作,终于使各方相互谅解,达成了赔偿协议。死者家属消除了对公安机关的疑虑,专程送来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