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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三方联动化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2013-08-28 12:58: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8月27日下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和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协商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联动调处工作的若干意见》。 

  据介绍,该意见将有助于三方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处理中更好地协调和配合,妥善化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切实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勇,南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纪委书记严卫飞,南通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支队长杨成,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崔汉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庭长陆燕红等出席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行驶在城乡道路上的各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日益增多,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案件数量也大幅增加。据统计,南通全市法院新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数量从2010年的11024件上升到2012年的12587件,增长14.18%。2013年上半年,新收案件已达6836件,稳居民生类案件的首位。道交纠纷成为关系到民生权益保障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问题。 

  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道交纠纷处理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情况,积极探索,联合市交警支队、市保险行业协会构建“三位一体、两级联动”道交纠纷联动化解机制,为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公正高效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新的渠道。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勇介绍,“三位一体、两级联动”机制的构建,是对道交纠纷案件综合调研基础上,对矛盾纠纷化解模式的新的探索,旨在通过人民法院、交警部门、保险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构建相互信任、密切配合的合作关系。通过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和审判联动,促进矛盾纠纷妥善化解,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及时得到保障。 

  该机制的构建实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突破:一是变“被动参与”为“主动协调”。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及时启动调解工作,询问当事人了解意向,拟定调解方案。人民法院依法做好指导及相关工作,保险行业协会负责落实保险公司参与调解,改变消极等待局面,减少当事人维权成本。二是变“后期执行”为“前期参与”。赔偿问题是道交纠纷处理的核心,联动机制构建后,保险理赔工作随保险公司的直接参与及时展开,将理赔工作的及时到位作为参与的主要内容和调解内容,推广快速理赔一站式服务,使纠纷处理更加便捷,矛盾化解更加有效。三是变“单打独斗”为“合作共建”。通过交警、法院、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联动共建,将以往道交纠纷交警定责、法院审判、保险理赔的“独角戏”模式变为三方“大合唱”模式,实现社会资源有机整合,缩短纠纷调处周期。 

  会上还发布了南通中院2010-2013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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