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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检察业务的“大管家”
2016-08-30 08:40: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1997年,王海从苏州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如愿进入了苏州吴江检察院。一路走来,他已从当年青涩的书记员成长为检察委员会委员、案件监督管理科科长和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9年来,不论从事的是审查逮捕、公诉、反贪,还是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他始终立足岗位、勤勉尽责、乐于奉献、默默耕耘。

  如今,已过不惑之年的他,一如既往为检察事业而奋斗,该院案管工作也已连续多年名列苏州检察机关前茅。这些年,他也荣立三等功1次,获嘉奖8次,4次被评为该院先进个人。2014年1月,他因在参与研发和推广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系统中作出突出贡献,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给予个人嘉奖。2016年8月25日,他又在首届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业务竞赛中被评为业务能手。

  案管工作的“开拓者”

  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是检察机关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重大工作部署。2008年7月,王海调任新成立的案件监督管理科,成为该院首位检察业务的“大管家”。

  案管部门成立之初,事多人少的矛盾就非常突出。为此,王海创新工作思路,向科技要检力,与该院技术部门用一个多月研制出法律文书打印系统,彻底改变了传统的手工填发式的文书开具方式。推出后,相关经验迅速被省市两级检察院推广。

  作为检察机关重要的对外窗口,案管部门承担着接待律师阅卷的职责。为此,王海于2012年率先提出了电子阅卷的理念,并很快研发了一套电子阅卷系统,将纸质卷宗电子化,从而大大提高了阅卷的安全性、便捷性。

  2013年底,在王海的努力下,该院律师服务工作再次提速。只要在律师服务系统进行预约,案管工作人员会及时将所需资料刻成光盘,律师可随到随取。同时,该院还免费为律师开通了案件进展短信自动提醒功能,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承办人及联系方式等均将通过短信自动发至律师手机。

  案件质量的“把关人”

  2013年1月,随着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实施,案件管理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如何进一步提升案管精准化管理水平也成为摆在王海面前的重要课题。经过深入思考,他提出了抓住重点、突出亮点,以“流程监控”和“案件评查”为重要抓手的工作思路,切实提升全院司法规范化水平。

  工作中,王海带领案管部门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定期对法律文书开展动态清查。同时,他还推动建立了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设置了11名案件评查员和12名流程监管员,至今已组织开展了4次季度评查和5次专项评查,共评查案件3000余件。通过对抽查案件的流程节点、文书制作、文书审批、案卡信息填录等重要内容进行全面监控,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了一批案件程序性问题,确保了检察机关自身的司法办案程序合法、规范和及时。

  同时,作为监管涉案财物的部门,王海专门申请设置了涉案物品保管专用赃物间,明确案管部门涉案款物专管员,牵头制定《刑事诉讼涉案款物管理操作办法》,并采用涉案物品二维码管理系统,将涉案物品从提取、扣押到处理的整个诉讼过程予以串联,实现对所有涉案物品从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案件审理直至判决的全过程、动态化和流程化管理。

  反贪治腐的“生力军”

  2014年4月,王海根据组织安排,到浙江省永康市检察院挂职锻炼一年,担任该院检察长助理,并带领反贪局办案组查办贪污贿赂案件。

  不久,王海就在办案中发现了永康市经信局领导童某某涉嫌受贿的线索。接着,王海和办案组干警一起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制定侦查策略和方向。随后,他们以外围取证为突破口,成功获取了其收受巨额贿赂的直接证据。童某某归案后,王海又认真分析其心理状态,找准切入点,在短时间内突破了童某某的心理防线,促使其如实交代了受贿数十万元的犯罪事实。

  这一年里,王海带领办案组先后查办了包括3名副科级干部在内的4起贪污贿赂案件,协助办案9起。同时,他还应邀前往金华市检察院等地交流案管工作,共同研究探讨新时期案管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一年的实践历练,王海从反贪办案的门外汉,迅速成长为一名合格的侦查员。回顾这段经历,是压力,也是动力,这不仅让他的能力提升更为全面,也成为今后更好履职的新起点。无论是否会遇到艰难险阻,王海深知,自己前进的脚步绝不会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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