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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界承:为了高墙内的公平正义
2016-05-12 10:18: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6年前,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有名的“办案大户”姚界承转到了新“战场”——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从此,这位驻守在看守所的检察官以一股较真劲儿,用心守护起高墙内的公平正义。

  近几年,吴江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驶入了“快车道”,集体三等功、苏州市优秀派驻检察室……尤其值得骄傲的是,吴江区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已连续两届获得该领域最高荣誉——“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作为吴江区检察院最年轻的80后科长,姚界承凭借出色的工作,先后获得全省监所检察业务标兵、全国监所检察业务能手等荣誉,还荣立了个人二等功。

  “你放心,法律会给你公道”

  2014年4月初的一天,姚界承像往常一样在监区内例行巡视。突然,在押人员娄某抓着铁栅栏向他大喊,“检察官,我是个普通农民,连毒品都没见过,怎么可能是毒贩!”

  姚界承查了娄某的基本信息后大吃一惊。娄某涉嫌运输毒品数公斤,若属实最高可判死刑。姚界承不敢马虎,赶紧和娄某面谈。面谈时,娄某忍不住流泪地说:“我从小就在贵州山区干农活,没出过老家半步,我是被冤枉的,你一定要救救我。”

  看着娄某,姚界承在脑海里飞快地梳理信息。办理过780余件刑事案件的他,也感觉这起案件有些蹊跷。一般来说,真正的涉毒人员不会像娄某这样辩解,因为如今各项实名登记制度广泛实施,相关部门很容易戳破涉毒人员的谎言。

  姚界承劝娄某耐心等等,“你放心,法律会给你公道”。

  随后,姚界承立即联系办案单位,希望能及时到娄某老家查证。接下来的十余天,姚界承一方面与办案单位保持联系,另一方面多次与娄某谈心。经查证,原来是另一名涉毒人员为减轻罪责而作了虚假供述,娄某确实没有涉毒。

  释放那天,娄某满脸泪水,面对姚界承呜咽不语。这一刻,姚界承再次感受到肩上沉甸甸的分量。

  “法律不较真,以后谁把法律当回事?”

  2015年3月20日,在将在押人员名单与社区矫正人员名单作例行比对时,姚界承发现,因赌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的孙某,同时也是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孙某因交通肇事,在两个多月前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孙某将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依照工作程序,姚界承首先约谈了孙某。谈话中,孙某虽承认参与赌博,但认为这只是一件小事,“检察官,别这么较真,在农村赌博不要太正常。”

  姚界承当即予以驳斥,“法律不较真,以后谁把法律当回事!”很快,吴江区检察院就向相关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在法院审理期间,仍抱有侥幸心理的孙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安机关撤销对其行政拘留的决定。

  一审败诉后,孙某又提出上诉。其间,姚界承密切关注孙某的动向,在建议法院从快审理的同时,还建议司法行政机关积极落实监管举措,防止出现脱管现象。2015年12月初,二审驳回孙某上诉,维持原判。紧接着,孙某被依法裁定撤销缓刑,并被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要不是你们,我这条命可能就没了”

  2015年10月19日一大早,姚界承接到报告,1名在押人员突发疾病且病情危重。“我一听就觉得可以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姚界承回忆说。

  原来,21岁的犯罪嫌疑人惠某因涉嫌抢劫被吴江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后,一直羁押在看守所。10月18日凌晨,惠某感觉身体异样,经医生确诊为急性肝炎,当晚即住院治疗。

  看完报告后,姚界承带领干警火速赶往惠某所在医院。经调查,惠某确实病情危重,可能危及生命,且该病传染性较强。根据相关规定,姚界承认为惠某的确不宜继续羁押于看守所,有变更强制措施的必要。

  于是,姚界承立即与承办检察官取得联系,及时审查了该案的卷宗材料。当天下午,吴江区检察院就将针对惠某的强制措施变更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让惠某继续住院治疗。

  “要不是你们,我这条命可能就没了。”在传染科病房,得知情况后的惠某,向姚界承表示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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