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江苏长安网 > 一线人物
刘美群:义务宣传道路交通法规的热心人
2014-10-23 15:10: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从2003年至今,不管风吹日晒、严寒酷暑,还是旁人的冷嘲热讽、质疑争议,他都坚持做着一件事情——义务宣传道路交通法规,最多时一天骑车行程上百公里。外出宣传时,他摔过跤、中过暑、淋过雨……但他不言放弃,所付出的超乎常人想象。在他坚定的脚步中,我们感受到的是他的一片热心,一份社会责任心。

  初次见到刘美群,黝黑的皮肤,瘦弱的身材,朴实的着装,给我们的第一印象就是老实憨厚。可就是这么一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农民,已经连续11年坚持走村串户宣传交通法规知识,2013年被如东交警大队授予“交通安全义务宣传员”。只要一提起“刘美群”这三个字,不少熟悉他的人都伸出了大拇指,称赞他真是一位义务宣传交通法规的热心人。

  说起当义务交通宣传员的初衷,刘美群坦言,平时目睹过太多血淋淋的事故和痛苦眼泪,加上2003年,由于自己没有遵守交通法规,逆向行驶,发生了严重的车祸,因对方和自己家庭都贫困,无钱医治留下了后遗症。“当时被撞的那一刹那太可怕了。我的右腿膝盖和腰至今都没好,也好不起来了。”回想着那年的车祸,刘美群至今仍心有余悸。他说,经历了那场横祸,他的心灵和身体都受到了很大的伤害,他为自己不懂交通法规,导致自己受伤而后悔不已。就在当时,他萌生了义务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决定用亲身经历让更多的人知晓交通法规以及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从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念头。“特别是随着农村交通道路快速发展,交通事故频发,而大多数人对交通安全法规却知之甚少。”刘美群淡然地说,就是想尽自己的一份力量,提醒大家出门路上要当心。

  要想当好一位义务交通安全宣传员可不是件轻松事。由于文化水平有限,之前对交通法规的知识也知之甚少,为了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他在书店购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近20本有关交通法规知识的书籍,并通过县交警部门找到一些交通法规资料。平时只要农闲、空闲时,他都认真学习、研读购买的书籍和资料,并经常到县交警部门请教相关负责人,丰富自己的知识面。经过学习总结,他将交通安全法规编写成通俗易懂的村民交通小知识,并自己花钱打印,然后载着交通安全宣传图板和各类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走村串巷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每到一处,他都会向群众发放他精心设计的宣传资料,资料上印有“义务宣传道路交通法规,有事请找我”字样和手机号码。除此,他还注意收集报纸杂志中有关交通安全事故的报道,复印后传送给周围的乡邻以及过往的行人,警示乡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更令人感动的是,因为车祸的后遗症,刘美群成为一位残疾人,但他自学交通法规知识后,深入到周边的镇、村及全镇的中小学及幼儿园,免费给师生及学生家长上交通法规知识课,义务演讲100多场。

  谈及现在的生活和做交通安全义务宣传员这么多年,刘美群很有感慨。他说,虽然做交通法规义务宣传员花一些时间和精力,也会遭遇少数人的冷眼与讥讽,被怀疑是“神经病”,但如果通过自己的宣传有助于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样做就很有意义。“群众对我宣传的理解、对交通安全的重视,是我当义务交通安全宣传员最感欣慰的事。”刘美群自豪地告诉我们,前不久,在河口镇的街中心,他看到一位中年男子一边开电瓶车一边打电话,便立刻上前制止,说清其中的危险性后,该男子表示感谢。还有一次,一位女子看了刘美群发放的车祸血淋淋的案例资料后表示,坚决不让老公酒后开车了。听到类似这样的讲述,刘美群表示,自己再辛苦也是值得的。

  “我为我是一名交通安全义务宣传员而骄傲,接下来,我会一如既往地宣传交通法规知识,用我的故事来增强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刘美群满怀期待地说,现在正在整理自己遭遇车祸、义务宣传交通法规的过程和收集的违反交通法规案例等素材,争取2年内能出一本主题为“血的教训、活的教材”的书,更好地劝导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