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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宏:仗剑执法护公正 凝神聚力促和谐
2014-10-22 09:11: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江苏省十佳侦查监督能手”、 徐州市首届“优秀女检察官”、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翻开徐州市铜山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苗宏的档案,一摞摞证书,一面面锦旗,一份份感谢信,无声记述着她的检察岁月。二十四载春秋冬夏,她用忠诚书写职责,用执着诠释信仰,用真诚诠释品质,用爱心撑起天空。在悲欢喜乐中,她始终不渝地践行着一名女检察官的无声誓言。 

  不枉不纵 宽严相济护法威  

  公诉一线,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场。在形形色色的犯罪中,有人为一己私利罔顾国法,公然践踏法治和人权。作为科室负责人,苗宏没有退缩,她和干警们一道勇挑重担,用智慧与勇敢将一个个犯罪嫌疑人送上审判台。在办理一起普通的寻衅滋事案时,苗宏发现该案的犯罪嫌疑人曾故意伤人并致人重伤,而被害人却忍气吞声,不敢做伤情鉴定,导致对该项犯罪行为的追究只能不了了之。苗宏了解情况后,及时改变审查方略,通过询问被害人,迂回了解到该涉嫌犯罪的行为未受追究的原因。原来,犯罪嫌疑人的家族在当地势力颇大,被害人虽被打瞎眼睛,也敢怒不敢言。苗宏没有放弃,经过多番沟通,被害人终于同意做伤情鉴定,经鉴定后为重伤,最终犯罪者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从该案中,该院督促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家族进行调查,从而将以张贯东为首的黑势力团伙连根拔起。 

  当食品安全犯罪风暴袭来时,苗宏带领干警依法提前介入侦查,以全程同步监督的方式,从严从快打击一批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和食品安全的犯罪分子,打响一场场餐桌保卫战;当毒品犯罪侵入乡村城市的角落时,苗宏和干警们在堆积如山的案卷中,加班加点,不畏艰难,成功办理了公安部挂牌督办徐州历史上第一例团伙制造冰毒、麻古、K粉等毒品案件,打响了一个个精彩漂亮的禁毒战;当黑恶势力独霸一方、为非作歹时,苗宏和同志们一道深入田间地头,走村访户,调查取证,成功打掉了以张贯东为首的家族涉黑案等一系列黑恶犯罪,让人民群众不再闻“黑”色变。 

  办案中,苗宏坚持做到严格公正执法与维护群众利益并重,对待犯罪她铁面如山,对待群众她柔情似水。她要求干警们一定要注意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关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权益保护,妥善开展刑事和解,慎用善用不起诉条件,对特困被害人建立救助机制,促进社会秩序的恢复。 

  犯罪嫌疑人海某(未成年)与被害人马某,因为同乡、同学、同工且家境相似,二人相处的极为要好,但在海某骑着电动三轮车,带着马某去上班的路上却发生了事故,使两个贫困的家庭都陷入了绝望。苗宏听取承办人汇报案件后就及时联系控申部门,协同前往海某与马某居住地村委会走访查看。走访中发现,海某父母常年患病,家中除了承包土地和海某打工之外无其他经济来源。而马某在事故中头颅受创严重,仅手术费就要六万多元,但马家却是村里出了名的特困户,走访时马某还一直需要别人照顾并必须进行第二次手术。 

  苗宏了解到被害人情况后,积极协同有关部门为马某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并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对被害人马某救助五千元。同时考虑到海某系未成年人,且积极赔偿被害人,被害人亦对其表示谅解,她提出对海某作出不起诉处理的建议被检委会采纳。她和同事们给这两个家庭带来了新的希望。不起诉通知宣读完毕后,海某泣不成声,表示会努力打工挣钱继续为马某治伤。 

  在她的倡议下,该院在全市率先与公安、法院、司法局会签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检调对接的实施意见》,有效整合司法资源、构建社会和解大平台,后又会同公检法三机关形成《关于办理交通肇事致近亲属死亡案件座谈会纪要》,开创了对交通肇事致近亲属死亡案件的非刑罚化处理的先河。 

  无畏无惧 查微析疑善监督 

  为了提高监督质量,她总结出的“铜山追诉工作五要点”,做法简明,成效显著,做法在全市推广。她和同事们在铜山区公安局建立了三个“检察工作室”,分设在刑警大队办案队、治安大队办案队以及新区派出所,完善“公诉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机制,将法律关口监督关口前置,从而实现检察对侦查的全程动态监督。 

  苗宏带领全科积极推行“追诉小组‘下乡’追诉”工作机制,专门成立三个追诉小组,发现追诉线索。2012329日,在苗宏的带领下,该科三名检察官亲赴犯罪嫌疑人所在地,以复核主证为由,通过摸排查找,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智擒犯罪嫌疑人,当即制作讯问笔录,并将追诉文书、证据材料连同所追诉的犯罪嫌疑人一并交与公安机关,并根据案情要求其立即刑拘、提捕、快速移送起诉,最后本案所追诉的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六个月、三年三个月,为被害人赢得了25万元的赔偿,被害人为此到检察院送上“执法为民、情系百姓”的锦旗表示感谢。 

  2012年,她就峰带领科室干警纠正漏诉并起诉42人。还曾经通过改变侦查思路追诉的一名零口供强奸犯,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通过否定精神病司法鉴定,避免了一起故意杀人的错案。对于严重暴力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新类型犯罪等重大案件,坚持在第一时间介入,用案件公诉的证据标准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增强打击犯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如在办理王全成等七人网上传播淫秽物品案时,该同志发现侦查机关受限于从犯未实际获利就不能算牟利的错误认识后,及时阐明从犯明知该网站牟利而从事管理行为系共同犯罪,应当总体定性牟利性质,遂明确取证方向,引导侦查机关充分调取牟利证据。最终,该案成为全国首例以网上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提起公诉的案件,先后被《徐州日报》、《扬子晚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受到社会的好评。这正是她用实际行动维护着法律的尊严,体现了新时代检察人孜孜追求正义的崇高品格。 

  尽心尽力 精细管理带队伍 

  “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科室负责人,苗宏深知一支敢打硬仗、善打硬仗、能打硬仗的队伍,才是公诉工作创先争优的根基,才能让公诉工作科学健康发展。为带好公诉队伍,她坚持“以人为本、因人制宜、全面提升”的队伍建设管理理念,加强传帮带,注重学干赛,用心打造一支有话能说、有文能写、有案能办的综合人才。 

  公诉部门是业务性很强的岗位,过硬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的素养能力缺一不可。从检以来,苗宏凭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始终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不断增强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先后考取南京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吉林大学法律硕士,经过层层选拔,被评为“江苏省十佳侦查监督能手”等荣誉称号。 

  二十四年的沉淀,让苗宏更多懂得了传帮带在队伍建设中的重要性。在工作中,她用心观察干警的优点和特长,采取分组办案的形式,发挥科室内部传帮带作用,鼓励干警互相取长补短,实现优势互补;在案多人少的情况,她坚持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学习常态化,组织开展青年干警对抗赛等活动,积极为干警参加全市优秀公诉人竞赛、辩论赛、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活动营造良好的环境,该科先后涌现出徐州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徐州市检察机关岗位练兵先进个人等先进个人。 

  去年2月,在她的指导下,办案小组接受了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胡某某生产销售假药案。该案系当年首例涉及假药类的重大民生案件,几乎没有案例参考,由于证据材料多、专业术语生僻、社会影响大,办理此案对承办人的综合素质提出了很高要求。面对挑战,苗宏没有退缩。为弄清每一个生疏的专业术语,她一个一个地查询核对,通过相关专业书籍,反复阅读比对,做到了然于胸,此外为依法固定完善案件证据,她多次向专家咨询。在她的执着追求下,经过几个月的审查、补侦,引导公安机关完善案件证据,全案犯罪事实终被查清。最终,被告人胡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5万元。与此同时,铜山公诉人的勤奋好学和专业水准,得到了政法条线同仁的高度赞扬。 

  创新创优 满腔热忱促发展 

  创新是创先争优的源头活水。苗宏对身边干警说,“执法办案决不能按部就班,理念一定要更新,甚至要超前!”调任公诉科科长后,苗宏和干警们一道,用探索创新突破办案瓶颈,打造一个又一个办案精品,形成一个个公诉品牌机制。 

  2009年初,该院在办理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新情色海岸线”网站传播淫秽物品案中,鉴于案情重大且系铜山首例网络色情犯罪案件,应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等部门的邀请,苗宏带领干警一道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在办案过程中,苗宏等人从不起眼的付费平台“VIP”版块着手,及时引导侦查人员将侦查方向向“牟利”方向转变,成功固定了犯罪嫌疑人牟利的相关证据后,遂认定网站的经营人系通过在网上传播淫秽物品进行牟利。法院采纳了该院的观点,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王全成等七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七个月不等的刑罚。该院在网站的经营人尚未归案的情况下,依照共同犯罪理论,对其他涉案犯罪嫌疑人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成功公诉,在全国司法实践中属首例。 

  “检察机关的这一突破性司法实践将为国家在打击网络淫秽色情行动中‘判罚结果轻、震慑力度小’的状况开辟一个新的途径”。徐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政委李晴这样表示说。该案的突破性司法实践也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2010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10]3号文第四条采信了上述意见,对类案的定性处理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一个案件的办理,影响了一条司法解释的修订”,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沛这样评价说。 

  在创新工作中,苗宏和她的同志们,从未止步。她用五年时间,探索推行“全程动态监督机制”,推出“网上立案平台查询”、“网上追逃人员核实”、“另案处理排查”、“刑事案件诉讼程序跟踪”、“侦查监督与公诉信息共享”、“比较分析,多渠道筛排追诉线索”、“在押犯检举线索”等一整套跟踪监督机制,使刑事案件从发案、受案、立案、逮捕、起诉、判决的每个诉讼环节全部置于检察机关的监督视线之内,真正实现了全程动态监督。 

  20127月,苗宏作为追诉工作先进代表第一个在徐州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发言交流经验,赢得了徐州市检察院公诉部门领导的高度肯定。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方林在视察铜山检察工作时,对铜山追诉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追诉工作,苏南有昆山,苏北有铜山”。 

  在苗宏倡议下,该院在全市率先与公安、法院、司法局会签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检调对接的实施意见》,有效整合司法资源、构建社会和解大平台;会同公、法共同出台《关于办理交通肇事致近亲属死亡案件座谈会纪要》,开创了对交通肇事致近亲属死亡案件的非刑罚化处理的先河;创新推行 “刑事和解六步骤”工作方法,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将双方当事人及其家人、调解人员、侦查人员邀请坐在一起,摆事实、将法律、明厉害,以程序阳光化促进实体适用的公正,进而打消当事人双方的顾虑与猜疑,增强司法的公信力的前提下,有效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办案。自2010年至今,共和解结案18 19人,将执法触角及时延伸到社会矛盾化解之中,有效地修复了受损的社会关系,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从初出茅庐的青涩小姑娘到英华内敛的检察官,苗宏以她的刻苦、细致和坚定赢得了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拥戴: 1990年被徐州市政府评为市级先进工作者;1993年获得徐州市妇联举办的“维维杯”法律知识竞赛二等奖 ;2001200220032006年四次荣立徐州市检察院个人三等功; 2006年度获得徐州市首届“优秀女检察官”称号、徐州市检察院“优秀侦查监督能手”称号、荣获江苏省检察院“江苏检察业务专业能手”、“江苏省十佳侦查监督能手”称号;2007年度入围徐州市“十大法治人物”候选人。(10次县级荣誉、11次市级以上荣誉、2次省级荣誉)2007年铜山县政府机关党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84月被共青团铜山县委授予“铜山县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 

  仗剑执法护公正,凝神聚力促和谐。24年来,苗宏用自己无悔的青春的追求着正义,用廉洁、胆气、豪情维护着和谐,把“公平正义”书写到百姓的心里,谱写了一曲曲感人的检察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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