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智夏(常州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民服务、化解矛盾。工作20多年来,10多次年度考核优秀,多次被评为常州市先进工作者,获得常州市委、市政府授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并荣记三等功,2013年被省人社厅、省法制办和省公务员局联合表彰为江苏省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工作者。
许家昌、孙书芳夫妇(连云港民间艺人) 1989年走上义务普法之路以来,充分利用琴书、快板、小品等多种曲艺形式,广泛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足迹踏遍苏鲁交界3000多个社区、集市、山乡、渔村、学校和部队营房,巡回行程达30多万里,巡回演出达4000多场次,受教育群众600多万人次。先后被省委宣传部授予全省“文艺之星”荣誉称号;被省司法厅授予“法制宣传教育特殊贡献奖”;2012年被授予连云港市“十大法治人物”;他们所带领的农民普法说唱团被评为“江苏省特色文化团队”。
朱利祥(南京液压件厂退休职工) 朱利祥与他的3215期“新闻、法制宣传”黑板报,体现了一个普通公民对法治建设的宣传与参与,而9年风雨无阻的坚持,更彰显了对法治精神的执著。先后获得2008年南京好市民、2009年江苏省终身学习先进个人等荣誉。
郭祝山(扬州市广陵区法院主任科员) 工作以来兢兢业业,先后受到各类表彰50多次,8次荣立三等功,1次荣立二等功,1次荣立一等功,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法院政治思想工作先进个人”、“江苏省最美基层干部”、“省劳动模范”、省“法院双文明先进个人”、“改革开放30年先进个人”、“省法院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改革开放30年扬州突出贡献候选人”等。
顾潇军(太仓市司法局局长) 2008年起在太仓率先发起并积极倡导“政社互动”,主持研究“政社互动”相关概念及理论框架,并开展了一系列制度的创新设计,建立了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机制。其主持制定并推动全国第一份《基层自治组织协助政府管理协议书》的签订,被评为江苏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目前,太仓“政社互动”工作得到了中央、省、苏州市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
方美军(连云港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 全国工会系统整合社会资源建立职工法律援助综合服务平台的先行者,法制“大篷车”异地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探索者,“三级联动法律服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巡回观摩”等一大批法律援助服务的开创者。近三年来,累计接待职工法律咨询7200余件(次),参与调解、仲裁及援助代理1300多件,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协评为“全国维护职工权益十大杰出律师”,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60余个荣誉称号。
邵洪波(盐城市盐都区“夕阳红”法制宣传队队长) 带领宣传队去农村、奔企业、进社区、到校园,为近50万人次宣传了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参与化解矛盾纠纷40余起和百余起劝阻群众集访;收集并向地方党委政府反馈重要的社情民意300余条。2011年5月,被中央宣传部、国家司法部联合表彰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模范”。
陈 静(女,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民警) 近年来和她的警民联调室一共受理各类民事纠纷9648起,成功调解9628起,调解成功率99.8%。先后获全国公安机关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全国妇联“全国妇女儿童维权先进个人”、省公安厅“公调对接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裘化荣(淮安市淮阴区司法局韩桥司法所所长) 担任淮阴区韩桥司法所长8年来,摸索出“四心三勤三不怕”工作法,在全省得到推广。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89件,化解群体性纠纷26件。2008年被省司法厅评为“防激化先进个人”,2011年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人民调解能手”,2012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2013年入选全省“淮安市十大优秀司法行政工作者”。
朱 连(兴化市司法局驻法院调解工作室主任) 独创的“朱连调解工作法”,开辟了一条创新调解之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累计接待调解咨询3000多人次,共调解处理案件678件,实现了100%的调解成功率。以朱连本人命名的“朱连调解工作室”获得了省法院、省司法厅、省综治办和省矛盾纠纷调解指导办的多次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