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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追授江安镇司法所长刘荣贵一级英模荣誉称号
2014-09-19 18:22: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日前,司法部以“司发通[2014]87号文”下发《司法部关于追授刘荣贵同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模荣誉称号的决定》。 

  刘荣贵同志是南通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具有时代特色的先进典型,也是全省自1991年以来唯一获此殊荣的司法行政干警。 

  刘荣贵,男,汉族,中共党员,江苏如皋人,19579月出生,1978年参加工作,1985年起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2002年任如皋市江安镇司法所所长。201418日晚,在前往企业商讨筹建同业商会调委会、法律援助工作站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不幸去世,终年57岁。 

  刘荣贵同志在基层司法所工作的29年中,始终把服务群众作为价值追求,扎根基层,潜心工作,与时俱进,追求卓越,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的光辉形象。在他的带领下,江安镇司法所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矫安帮等各项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成绩突出,获得江苏省规范化司法所、优秀司法所等49项荣誉。 

  刘荣贵同志热爱群众,主持公道,在家境比较困难的情况下资助了28个困难户、五保户和孤寡老人,树立了为民服务的榜样;他公而忘私,乐于奉献,为了工作不顾家人患病、儿子遇难后仍然坚守工作岗位,体现了大公无私的精神风范。 

  刘荣贵生前先后获得如皋市首届“十佳和谐卫士”、南通市“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江苏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等各类表彰奖励62次。其事迹在当地引起很大反响,多家媒体作了报道。 

  司法部号召全国司法行政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学习刘荣贵同志忠于党、忠于人民,矢志为党的事业不懈奋斗的思想觉悟;学习他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责任意识;学习他勤于钻研、不断创新,努力创造一流业绩的进取精神;学习他牢记宗旨、无私奉献,把为民服务作为价值追求的高尚情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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