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黑得发亮,头发已有些许脱落,虽然已年过五十,但饱满的精神依然透露出干练和力量。他就是许锦飞,海门市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处中心民警。
自1996年从部队转业以来,许锦飞一直在公安交警部门工作。长期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他凭借出色的执法服务能力和对群众的深厚感情,以热心、耐心、诚心、公心和细心感动了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一次次化干戈为玉帛,让事故双方由“仇人”变朋友。仅2013年,他参与组织调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345起,调解成功率达99.3%。老许用一颗“公平心”,把调解工作做到了精致和完美。
“巧”做群众思想工作
交通事故调解是交通事故处理中最为繁琐、最难令人满意、最费力不讨好的工作之一,很多民警对此都唯恐避之不及,而许锦飞凭着扎实的法律知识,耐心细致的工作方式,成功地调处了数以千计的交通事故。经他调处的交通事故,成功率98%以上,满意率达100%。
说起调处事故,许锦飞有几大绝招。首先得熟悉案情。每次调处事故之前,他都要反复阅读案卷,关键的东西都要记下来,这样到了召集当事方调解时,才能确保为当事人释疑解惑,让参与调解的人心服口服;其次是想方设法弄清当事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如何从法律和道理方面找到突破口,来解决焦点问题;再次就是从当事各方家庭主要成员的关系中找到能作主的人,通过突破关键人物,达到调处成功的目的。
去年5月的一天,杨某驾驶轿车在336省道三厂镇路段与行人李某相撞,造成李某颈椎骨骨折,双方拉锯式纠缠近一年。今年2月李某治疗终结后,到交调中心来调处事故。许锦飞看到伤者伤残的身躯和无奈的眼神,主动向领导请缨进行调解。通过了解,许锦飞得知李某的父亲是位老党员,在家里讲话很有分量。老许便以此为突破口,通过电话和见面形式与李父交谈。李某的父亲感到老许是诚心为他们解决问题,便答应亲自出面做工作,参与调处。经过两次耐心、细致、真诚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握手言和。
“公”断交通事故案件
许锦飞认为,执法只要带有个人目的,就会影响公正;要达到公正的目的,就必须尊重事实,尊重法律。
2013年10月,顾某驾驶一辆轿车在335省道与张某无证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一死、一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现场由于受到过往车辆行人的破坏,模糊不清,真假难辨。本着对双方当事人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许锦飞认真查找询问现场目击证人,询问当事人,仔细分析比对现场痕迹物证,采用排除法,反复论证,最后对事故事实作出了客观公正的认定,事故圆满结案,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他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和纪律,坚持让事实说话。田某驾驶大货车在336省道因占道与对面行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蔡某当场死亡、乘车人张某因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田某被刑拘。在申请批捕时,检察院认为田某占道行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证据不足,提出了异议,田某的的父亲也对事故责任有异议。许锦飞提出,恢复现场,进行模拟实验,让事实说话。第二天,在检察院检察官和田某父亲的亲眼见证下,按照现场图上记录的数据和照片资料,进行了事故模拟,证实了事故责任认定的准确性。
“情”待事故当事群众
许锦飞不带着个人目的去执法,却时刻带着感情去接待群众,他总是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想尽办法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去年6月份的一天,秦某驾驶摩托车在汤正公路与行人冯某相撞,秦某、冯某重伤。秦某因伤势严重,在医院ICU病房抢救。由于其家境困难,自身抢救费用都难保,更别谈拿钱来救治冯某。冯某的家属焦急万分,但又百般无奈。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许锦飞放下手中的其他工作,赶到医院,一方面同医院协商先救治冯某;另一方面,准备通过做冯某家属的工作,让其先垫付自己这部分的医药费。当他驱车来到冯某家中时,得知冯某有一儿一女,女儿已嫁人,儿子在念中学,丈夫因身体原因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冯某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家里经济十分拮据,根本拿不出钱来救治。了解到这种情况后,他积极向大队领导建议,动员全队民警职工向冯某捐款,并带头捐了200元。在他的带动下,大队民警职工纷纷解囊,为冯某捐得医药费2460元。接着,他又连续几天奔走民政部门、慈善基金会等,积极为冯某筹集救治资金。冯某及其家人都感动不已,冯某治愈出院后,还在丈夫的陪同下,专程到交警大队找到老许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