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龙,徐州市铜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他从事法律援助工作20多年来,凭着自己精湛的业务和拳拳爱民之心,带领中心全体干警大胆探索,奋力拼搏,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使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令人惊叹的成就。他共办理各类案件870余件,接待来电来访12850多件次,先后320多次让群众从“绝望”中看到了“曙光”。
“法律援助就是老百姓的保护伞”
“法律援助就是老百姓的保护伞”,这是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2010年11月,柳新镇农民程某诉徐州市某假肢矫形康复中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最终达成了“假肢矫形康复中心于2011年1月30日前返还程正清货款7000元”的协议,但2011年3月张志龙回访受援人时,发现假肢矫形康复中心仍未履行给付义务。
看到程某一贫如洗的家,看到多处发炎溃烂无钱医治的伤口,他愤怒了,拿出随身携带的相机摄下了这惨不忍睹的一幕,立即赶到徐州市某假肢矫形康复中心,康复中心负责人自知理亏,支支吾吾不作正面回答,张志龙颤抖地掏出在程某家里拍摄的照片放在该负责人面前,该负责人终于被打动了,立即让财务人员提取7000元现金交给了张志龙。当程某接到钱的一刹那,眼泪夺眶而出,紧紧握住张志龙的手,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农民工的血汗钱一个都不能少!”
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进城务工为生的农民工数量大幅增加,其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侵害,由于不懂法律知识,维权道路困难重重,不少农民工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往往采用群体性上访、围攻债务人等极端方式来解决问题,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2008年9月,安徽籍35位农民工被包工头拖欠了半年多的工资,包工头失踪,上访未果,又因告错主体而败诉,血汗钱讨不到,工人们欲哭无泪。张志龙得知此事后斩钉截铁地说:“农民工兄弟背井离乡出来打工挣钱太不容易了,拖欠农民工工资天理不容!他们的血汗钱,一个都不能少!!”受理该案后,张志龙急农民工之所急,迅速组织法律专家分析案情,并亲自代理、设法搜集新证,调整起诉策略,并在短时间内将发包方和担保人一起告上法庭,在他的努力下,该案7天结案,一个月就兑现了工钱,农民工兄弟们喜极而泣,无以回报,便送来了一面锦旗,上书“苏皖兄弟省,法援为民工”。
“收钱收礼就不叫法律援助”
2009年初,利国镇褚某夫妇均为残疾人,被邻居打伤,张志龙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讨回了公道,两口子送来几十斤微山湖大米表示感谢,被张志龙谢绝了。他说:“为你们提供法律援助是我的职责,你们的心情我领了,但大米不能收,否则我就犯错误了,几十斤大米对我来说就是几十块钱的事,但那可是你们的血汗啊,要了你们的大米,我良心何在?看到你们开心的笑容就是给我最好的礼物,最大的褒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