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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身边的“布衣法官”
2014-05-28 11:29: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百姓矛盾纠纷看似小事,但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发展成影响稳定的大事,只有把这些小事解决好了,才能真正保一方平安!”这是邳州市碾庄镇司法所所长李章常说的一句话。
  话虽简单,却能让人在质朴中感受到一种坚定与执着。与李章打过交道的人,都能从他身上感受到这种质朴的力量。他不浮夸,朴实里见真诚,谦逊里透露着对事业的热爱。他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0年来,像一头憨厚的老黄牛,默默耕耘,任劳任怨,朴实的性格中透露着对人民调解事业和百姓的热爱,赢得了身边群众的一致赞许,百姓亲切地称他为身边的“布衣法官”。
  勤奋成就行家里手
  李章自1987年工作以来,一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这一干就是20多年。
  刚参加工作时,由于李章是刚入行的新手,亲身经历几次调解事件后,他切实感受到自己存在太多的不足。“不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群众不能心服口服,自己说话也没有底气呀!”李章暗自告诫自己。于是,他买来一本本法律书籍,没日没夜如饥似渴挤时间学习。几年过去了,李章靠自己的勤奋和毅力拿到了法律大专文凭。
  李章在工作中还清楚地认识到,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仅靠懂法律知识远远不够,还要对相关政策牢牢掌握,要熟悉辖区群众的传统民俗,要掌握一些心理学知识,这些对提升调解成功率都是不可或缺的。
  为此,20多年来,李章始终坚持向书本学、在工作中学、向社会学……今天的李章之所以能成为人民调解领域的行家里手,和他长期的勤奋好学是分不开的。近年来,李章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调解技巧,成功调处各类民间纠纷340余起,预防民转刑案件38起,化解群体性械斗事件8起,牢牢筑起了保障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李章个人先后被授予“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司法行政工作带头人”等荣誉称号,在他带领下的司法所被评为“省优秀司法所”,2013年8月,李章荣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依法调解以理服人
  多少年来,李章没有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分白天和黑夜,只要接到纠纷信息,他都会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只要能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就是再累再险,他也要挺身而出。“在调解纠纷时,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去化解矛盾,不能蛮干,更不能忽悠,要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样才能让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这是李章在纠纷调解中悟出来的经验。
  2012年春节将近,碾庄镇法庭里来了16位讨薪的农民工,他们都是碾庄镇某在建小区承包方吴某雇佣的零工,临近年末,吴某以承建大楼生意赔本及发包方未结款为由,拒不支付工资,这些农民工只好起诉。由于证据不足,更为了让这些人春节前能拿到血汗钱,法庭王庭长找到了碾庄司法所李章,看能否调解解决。看着16双期盼的眼睛,李章当即表态:“国家三令五申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我们作为法律工作者,一定要帮你们讨还公道!”带着16位农民工朋友的嘱托,李章多方奔走,积极协调,在吴某拒不出面的情况下,掌握了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并通过代位权的行使,在发包方与吴某未结清的工程款中划拨了拖欠的工资3.8万元。至此,一桩农民工集体讨薪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真情调解重拾邻里情
  “在调解邻里矛盾时,要公平公正,要敢说公道话,不怕辛苦,不怕被骂,不能掺杂任何私心杂念”,李章感慨万分地说。
  碾庄镇李集村李老汉是外地退休回来的老职工,退休回家后,由于琐事和邻居王某之间发生纠纷,李某一气之下在宅基地外自家的土地上又砌了一道墙头,影响到王家的采光,同时导致其出行困难。王某也不甘示弱,将其新砌的墙头推倒。2012年7月,李老汉到法庭起诉,但由于他宅基地外的土地没有宅基证,无法立案,法庭将此案交到司法所调解。
  此后,李章多次到现场查看,到双方家中走访,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在李老汉给王某让出足够宽度的出行道路的前提下,对方将其墙头恢复,避免了一场民转刑案件的发生。“远亲不如近邻,远水解不了近渴,这些道理我们不是不懂,只是当时犯糊涂,一时没转过弯来,要不是李所长耐心为我们两家调解,不仅我们两家的邻里关系就此了结,说不定还会闹出人命案,于己于人都不利。”事后李老汉逢人便说。
  李章从事调解工作20多年,从没在领导面前诉过一声苦、在村民面前道过一声累,20多年的调解路,是一条为保一方和谐平安、尝遍酸甜苦辣的“忠诚”路;是一条一步一个脚印的“为民”路。这条路,李章依然脚踏实地、信心百倍地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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