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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藏归来的检察官
2013-10-24 09:55: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他,叫周丙龙,是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监所科干警。2013年3月,周丙龙受江苏省检察院指派赴拉萨市检察院挂职6个月,担任该院监所处副处长。9月,因工作业绩突出被拉萨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作为张家港市检察院援藏援疆第一人,周丙龙用实际行动向组织上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越是细微之处,越能彰显公平正义”

  拉萨,作为西藏自治区首府,长期以来就是西藏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的中心,是一座具有1300年历史的古城,也是西藏最重要的维稳区。周丙龙负责对口支援的正是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并担任监所处副处长一职。到岗之时,正好该院监所处处长抽调驻村,面对人员机构设置尚未成熟的现状,周丙龙知难而上,迅速投入,借鉴江苏监所检察成熟的经验做法,结合当地实际,从开展定期巡视检察工作开始,很快打开了工作局面,实现了角色的成功转变。

  “监所检察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对监狱、看守所、少管所等监管场所进行巡视,没有驻所检察室,巡视工作如何有效开展?如何来维护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这就要求我们要巡视得更勤快、更主动、更规范。越是细微之处,越能彰显公平正义。”

  2013年7月30日下午,周丙龙按照每周工作计划,例行到看守所巡视检察。在与管教干警谈话了解监室内的情况时发现一个细节,未成年犯德某因犯盗窃罪被某基层法院宣告缓刑后6日仍旧没有释放。宣告缓刑之后为什么不立即释放?他当即与看守所有关人员进行沟通,对方表示要等法院判决书生效后法院才会下达释放通知书、执行通知书。周丙龙意识到这样的行为违反有关规定,鉴于当时已临近下班,周丙龙立即电话向拉萨市院分管领导汇报,并建议向法院、看守所提出纠正意见。经拉萨市院积极沟通协调,中级法院采纳了意见并立即通知案件审理的基层法院予以纠正。

  半年来,周丙龙深入拉萨各监狱、看守所、少管所等监管场所巡视检察、专项检察55次,参加减刑、假释通案会8次,到司法警察医院现场检察、监督在押人员医疗情况25人次,审查各监狱、看守所、少管所申报减刑、假释材料900余份,审查法院减刑、假释裁定800余份,建议变更减刑罪犯减刑幅度36人次均得到采纳,建议不予认定、取消监狱部门申报的重大立功表现2人次,发现法院下达的减刑裁定书刑期起止日期计算等错误80余份,均得到有关部门采纳。先后提出检察建议16件次,发现违法情况9起,其中严重违法5件次,提出书面纠正违法5次。

  数据背后,让人似乎淡忘了他脚下是一片挑战人类生存极限的土地:强烈的日照刺得睁不开眼,高寒缺氧使人失眠、健忘、头痛难忍,任何一点激烈活动都可能心慌气喘,爬三楼或许得坐上五六分钟。正当壮年的周丙龙正是受高原反应影响最明显的年龄。“听援藏的前辈说,在拉萨有‘三个不知道’:睡着睡不着不知道,吃饱吃不饱不知道,感冒不感冒不知道,觉得不可思议。现在轮到自己头上,算是见识到这‘三个不知道’的厉害了!在家一周就能恢复的一个小感冒,在高原拖了快一个月才好转。”说到这,周丙龙心有余悸的耸了耸鼻子,“不过,既然报名到西藏,就是去吃苦的。何况,跟老西藏相比,我们这都不算什么!”

  “尽我所能,给予兄弟院最大的帮助。”

  2013年5月9日.西藏检察监所业务首例死刑执行监督顺利完成。“没想到周丙龙还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医!幸亏有他在,让我们心里踏实很多。”拉萨市院监所处副处长江措对周丙龙竖起了大拇指。首例死刑执行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对拉萨市院的监所处干警来说,这些都是未知数。周丙龙参照江苏省及苏州市检察院《死刑执行监督暂行办法》及自己先前参与死刑执行监督的经验,结合本地特点,制定规划和预案,进一步熟悉案情,切实做好执行死刑临场监督的各项准备工作。在进行监督时,周丙龙运用自身法医学专业知识,以及丰富的经验在现场进行专业的指导,杜绝出现任何失误,圆满完成首次死刑执行监督任务。

  “我就是想尽我所能,给予兄弟院最大的帮助。”周丙龙还运用自身法医学专业知识在拉萨市院开展保外就医审查工作,并提出建议,把保外就医审查工作由原来的程序性审查转变为实质性审查,6个月来参与审查保外就医或者因病取保候审24人次,经审查不同意办理保外就医、取保候审2人,有效杜绝了暗箱操作的可能性。此外,针对拉萨地区监狱内老病残犯比较多的状况,周丙龙多次深入监狱调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议部门建立各监管场所《老病残犯健康档案卡》一人一卡详细记录病犯的情况及治疗记录,能较原始的反映病犯的身体状况和治疗经过。这些言之有物、行之有效的建议都受到了拉萨市院监所处的一致好评。

  “我们的任务是造血,而不仅仅是输血”

  拉萨检察工作是西藏检察工作的“龙头”,监所检察正是方兴未艾。而拉萨市院本身没有驻所检察室,下设7县1区8个基层院中有只有3个院有专职监所科,1个院配有专职监所检察工作人员,其余4个院都是兼职人员。面对这样的现状,周丙龙深知自己肩上的担子有多重。“我们的任务是造血,而不仅仅是输血。”这是他这半年以来脑子里最坚定的信念。

  工作之余,周丙龙抓紧时间整理归纳,总结了江苏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务成熟的经验与做法,根据拉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业务工作的现状和实际开展情况,重点撰写了《看守所检察的内容与方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等业务培训资料,完成近2万字的培训资料及PPT培训课件制作。在半年时间里,多次对拉萨市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干警及各基层院分管领导及监所检察部门干警,共40余人进行培训,整体介绍了江苏省检察机关监所检察业务部门开展上述工作的情况、成熟经验及先进做法,详细讲解了张家港市院的做法与经验;多次组织本处室检察干警进行业务学习、讲解《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3版)》《看守所执法细则(2013版)》,并针对监所检察处内没有在办案一线工作过的年轻干警进行各类笔录、法律文书等制作进行培训、讲解,如制作讯(询)问笔录、谈话笔录的格式、笔录记录的基本要素、基本内容和要求,笔录制作的规范用语,法律文书中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各自的适用范围、制作文书的格式、要求,使用的法言法语及使用的法律条款的要求等。

  此外,周丙龙还积极谏言,大胆改革,通过建章立制,力求形成规范化的工作机制。在他不懈努力下,《拉萨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死刑执行临场监督暂行办法》、《拉萨事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巡视检察办法》等制度相继出台。

  “我走的时候,这几项工作都在稳步推进之中。”说到这,周丙龙脸上洋溢着兴奋的笑容,眼神中充满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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