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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把她当闺女”
2013-06-13 16:48: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从110接警员,到社区民警,她始终用真心和真情赢得群众的赞誉,被群众亲切地称作“百姓闺女”。她,就是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副所长兼女子社区民警队副队长王新苗。

  今年39岁的王新苗从警17年,其中15年的时光是在110报警服务台度过。她对每一个报警求助者都做到真诚对待,热情帮助。

  一次,王新苗接到一个小女孩的电话,当时小女孩哭得非常伤心,称自己被锁在家里,出不去,要民警阿姨帮助找家里人。王新苗耐心地从孩子口中问出了她妈妈的手机号码,可拨打后发现手机已关机。

  由于小女孩岁数小,讲不清具体家庭住址,王新苗好不容易从已经哭了半天的孩子口中得知她就读的幼儿园。经过联系,找到了小女孩的班主任,了解到她家里的具体情况,再通过人口信息查询找到小女孩的舅妈,打通了电话。

  为了不让孩子感到孤单害怕,王新苗和几名女同事不停地陪孩子讲故事、聊天,直到孩子的舅妈从乡下赶到,她心里的一块石头才落了地。

  15年里,经王新苗接处的各类报警求助电话有30万余起,从未发生一起责任性投诉。

  2012年5月,王新苗到城南派出所当社区民警没几天,就遇到了一件麻烦事。

  辖区内居民黄某驾驶摩托车将受害人陆某撞成了植物人,交警部门认定黄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但由于黄某家境贫寒,伤者方要价过高,经过多次调解都没有成功。陆某家人多次上门闹事,黄某扬言要自杀。

  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王新苗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常常一坐下就是大半天。她请交警和村干部一起参与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这起疑难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在王新苗管辖的新城社区,老百姓都知道她是出了名的乐于助人。回族少女马婷婷的父母在姜堰城区开了一家兰州拉面店,因为忙于生意,加上人地生疏,一直没有送孩子上学。王新苗在入户走访时,获悉了马婷婷的情况。她主动与辖区小学领导联系,请学校关心让孩子入学就读。但由于马婷婷没有学籍,不符合借读条件。王新苗没有轻言放弃,她多次与到学校沟通。学校领导被她的诚意所感动,最终拍板同意接受。

  王新苗自担任社区民警以来,已帮助调处家庭、邻里纠纷340余起,为失学儿童、困难群众解决问题142件,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今年4月份,王新苗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她也是泰州公安系统获此殊荣的唯一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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