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到盐城参加全省女检察官协会会议,席间正当几位女同志欢声笑语一片的时候,一位高个头中年女子翩然而至,那种不怒自威的气势,让我感觉这是个内心极有力量的女子——她就是林志梅。会上,当我听完她讲述从事预防工作的先进事迹后,更是肃然起敬:她16年如一日,硬是在全国打响了南京预防这一金字招牌;她文化底子不厚,却以54岁的“高龄”拿到中央党校的硕士文凭……在我看来,林志梅身上闪耀着四种可贵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爱岗敬业
33年来,林志梅做过书记员,干过内勤,配合反贪办过案,去过派驻企业管理办公室,直至长期从事预防工作。她从刚进检察院时做笔录都要查阅字典到如今起草的多份预防调研分析报告获得各级领导的多次批示,从第一场预防演讲要照稿念到如今场场爆满的演讲高手……
她的先进事迹生动地诠释着这样一个道理:一个人要想有所成就,不在于他做什么工作,在什么岗位,重要的是,他首先要热爱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并为之不断努力付出,也就是说要有一颗事业心,要有一份责任感,否则,他势必得过且过,碌碌无为。
具体到个人而言,学习林志梅,就是要以林志梅精神引导,不断激励自我,认真学习她服从组织、坚守职责的党性观念,学习她无怨无悔、充满激情的敬业精神,学习她精益求精、求真较真的工作作风,满怀激情和追求,卓有成效地履行好检察职能。
只争第一
“我在预防局长位子上干一天,南京预防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争第一的念头就一天不能放。”林志梅的这句话掷地有声,有胆识,更有气魄,表现出她有一股强烈的争先创优、不断进取、只争第一的精气神!
林志梅主持南京市检察院预防工作多年,干成了近十件全国一流的预防大事。她以争创一流的精神和勇于担当的勇气,创造了一系列新载体、新机制,为检察预防工作开辟了一片新天地。
学习林志梅,就要学习她“欲与天公试比高”的壮志豪情,以凡事做到天花板,扫地也要扫出全国第一的信心和气概,向着本行业、本条线的最高目标攀登和冲刺。诚然,竞争中会有先后和胜败,胜者应不骄不傲,败者要不妒不馁。别人暂时超过自己,不要有“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叹息,而要有“病树前头万木春”的眼光、“峰回路转又一村”的境界。只要我们能够积极主动地与别人千帆相竞,科学地与对手比学赶超,我们就一定能够尝到成功的喜悦。
探索创新
林志梅勤于思考,勇于实践,锲而不舍有闯劲,敢想敢干有作为。她在预防部门负责人的岗位上,几乎每一年都有一大特色亮点。尤其是她和她的团队打造的“预防三宝”品牌,由于源自南京预防工作的现实需求,经久不衰,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造就了南京检察预防工作的全国影响力。林志梅的业绩向我们展示了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路径。
相比之下,我们对于创新的认识还不够高,创新的思路还不够宽,创新的动力还不够足,创新所形成的影响力还很有限。学习林志梅,就是要善于用创新的思维思考谋划工作;就是要善于把握创新的机遇积极回应现实的需求;就是要善于借力把创新工作做得有品味、有水平、有影响;就是要善于不断总结完善,坚定执着,常抓常新,不断提升创新的内生动力;就是要善于以品牌特色创新为抓手,不断推进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清廉本色
检察制服最美,粗茶淡饭最香,看书学习最享受……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她坚守信念,廉洁自律近乎苛刻;作为一名检察官,她开拓进取、一身正气;作为一名领导,她既富有思想力、执行力、推进力,又具有极强的凝聚力,以过硬的作风带出了一支过硬的队伍。“她站在那里,本身就是预防!”这句话是社会对她最好的褒奖。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院领导,学习林志梅就是要时刻注重加强检察品质的铸造,始终保持思想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要砥砺职业操守、规范职业行为、强化职业素质、塑造职业形象;就是要坚持做在人前、走在人前,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于律己,以自身的人格魅力和榜样力量去引领人、激发人、凝聚人,最大限度地发挥一支团队的整体战斗力;就是要认真地履行好“一岗双责”,准确把握检察干警的思想脉搏,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干警的严格教育,加强对队伍的严格管理,以对事业、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带出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