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全国首个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研究基地在江苏挂牌。签约挂牌后,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与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制定了长期合作框架,计划在执法实践、教育培训、项目研究等方面深入合作,共同研究。
为全面提高交警依法履职能力,完善执法制度机制,解决突出问题,扎实抓好执法监督管理,有效提升全省公安交通管理的整体执法能力、执法质量、执法形象,江苏交警从今年1月1日起,面向全省实施《江苏公安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六项公开承诺》。这六项承诺是:一、秉公执法。做到执法有据、处罚适度、依法管理,平等对待每位交通参与者。不违规执法,不刁难群众。二、履职尽责。做到上岗管事、见违必纠、遇堵必疏,时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消极懈怠,不做玩手机等与执勤执法无关的事情。三、热情服务。做到随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及时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不推诿扯皮,不敷衍塞责。四、语言文明。做到尊重当事人,用语规范,语气平和。不讽刺挖苦,不态度冷漠。五、警容严整。做到精神饱满,着装整洁,举止端庄,指挥手势标准有力。形象不散漫,动作不随意。六、模范守法。做到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警用车辆。不开“霸王”车,不开特权车。辅警参照执行。
此外,江苏交警联合多家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两个概念——“江苏规矩”和“江苏共识”。严守文明交通的“江苏规矩”是指:人车牌证齐全,方可行车上路;按序排队通行,慎用鸣笛催促;不占应急车道,不超限定时速;杜绝酒驾毒驾,开车全神贯注;会车不开远光,抵制车窗抛物;雨雾冰雪天气,亮尾控距降速。通过文明交通公益宣传、社会单位文明交通责任得到有效落实,让人民群众广泛接受并认可的文明交通“江苏共识”,即“尊崇法律权威、珍爱生命价值、包容礼让他人、共建和谐交通”,形成全社会争创文明交通的一流环境和浓厚氛围。
下一步,江苏交警将进一步加强交通民警路面执勤执法实战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组织“执勤执法标兵”评选,树立榜样典型;强化对投诉的分析研判,找准执勤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整改;同步完善民警执法维权机制,有效处置恶意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