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全社会崇尚、实践见义勇为的风尚正在南京这座城市代代传承,仅2016年,全市就涌现了见义勇为人员1800余名。
11月12日是南京市第九届见义勇为宣传日,为了学习宣传《南京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全面推进见义勇为事业法制建设,南京市见义勇为宣传日活动在奥体中心东门广场举行。南京市今年新涌现出的20名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4个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群体在活动现场受到表彰。
受到表彰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夏红林,今年46岁,家住雨花台区铁心村。今年5月25日14时许,夏红林在铁心桥万象广场园区巡逻时发现一名女子在池塘周围徘徊,随后纵身跳入池塘。夏红林见状,立即向池塘跑去,跳入池塘游向该女子,但是该女子在水中不断挣扎,扯着夏红林一同往下坠。夏红林一面稳定落水者的情绪,一面努力将其托平,使其浮在水面上,并在别人的帮助下,将该名女子抬上岸边。由于施救及时,该女子最终脱离了生命危险。
夏红林的先进事迹,先后受到市、区两级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被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当问到夏红林如何看待自己的荣誉时,他说:“在见义勇为的道路上,我不会停下自己的脚步,我要把党和政府给予的荣誉看作是对我今后人生中的鞭策和鼓励,我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感召更多的人加入到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传播正能量,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再做贡献”。
《南京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将于明年正式施行。《条例》明确了见义勇为人员享有的合法权益和见义勇为工作的主体责任、工作程序,对推动见义勇为事业法制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