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婆媳不和、邻里纠纷……这些常见的矛盾、纠纷几乎每天都在城市的各个角落上演。在昆山,1120个调解组织服务在社会各个层面,“张阿姨”“老舅妈”“新昆山人”等一批特色调解工作室巧解难题,“调解优先”“有矛盾纠纷,先找人民调解”的理念越发深入民心。
织就全覆盖的调解组织网络,法治意识深入民心
人民调解制度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而人民调解员协会作为服务于党和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对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昆山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成立于2009年9月28日,会员单位从成立之初的58家发展到目前的85家。2010年以来,协会指导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累计调处矛盾纠纷96959件,调解成功96846件,调处成功率99.9%。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2139次,劝阻群体性上访366起,涉及14204人。“协会的生命力在于发挥作用,5年来,未发生一起因矛盾纠纷调解不及时而引发的矛盾纠纷激化、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这让会员感受到入会的价值与收获。”新任昆山人民调解员协会会长吕启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欣慰地表示。
据吕启东介绍,截至3月底,我市已建各类调解组织1120个,其中市级调解组织1个,区镇调解组织11个,街道、村(社区)调解组织305个,医患、物业、教育、金融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69个,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650余个,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调解组织网络已基本形成。目前协会已有调解员4423人,其中专职的有473人。随着队伍素质的逐步提高,业务管理和对接机制的不断完善,以及经费保障的稳步增长,协会的工作成效和成员的社会形象都有了明显提升。
“政府购买”打开思路,人民调解更趋专业化
随着昆山经济社会的快速转型,新领域、新特点、深层次的社会矛盾纠纷随之而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的难度明显增大。对此,吕启东认为,应把民意需求作为人民调解宣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例如选择常见的各类纠纷案例,利用折页、展板、微电影等形式,把固化的法律条文转变为温暖的法律服务,从而引导市民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
昆山市人民调解员协会不仅吸收优秀人民调解员、律师和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还邀请市公安局、物价局、工商联等相关业务部门的负责同志,使其在参与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此外,“政府购买”更是打开了人民调解新思路。2014年10月,在协会的指导下,我市医患纠纷调解组织积极通过政府购买引入懂法律、懂医学、善调解的专业力量参与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成功打破了以往政府“既养人又养事”的格局,提升了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组织的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组织运行18个月以来,累计化解医患纠纷134件,涉及金额1634万元。
“走在”矛盾纠纷前,用新举措解决新问题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吕启东表示,协会在市司法局和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将采取一系列措施,用创新的工作方式,“走在”矛盾的前面,继续守护好和谐昆山。
首先是贯彻“调解优先促和谐”战略,切实做大做强我市人民调解工作。针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涉生涉校、价格争议等纠纷多发领域,进一步加强指导,提升人民调解为民服务质量水平。此外,大力培育人民调解员队伍,提升人民调解“法官团”“律师团”“资深调解员团”三团建设水平,同时完善网格化矛盾纠纷排查体系,在农民工聚居地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在特殊地区、特殊时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预警工作。
其次,全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科学化水平。建立社会矛盾纠纷预防排查长效机制,指导广大人民调解员开展以预防为主的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源头预防、标本兼治;建立人民调解员资历、职称、擅长领域信息库,对于复杂矛盾纠纷,开展多部门、跨地区、专业调解员的联合调处,确保将矛盾纠纷处置在萌芽状态;进一步推动、总结“公众评判庭”实践经验,在人民调解过程中,引入热心群众、资深社会工作者参与,为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妥善化解提供全新平台。“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类社会矛盾将会有新的变化,将以新的形式出现,协会应当以创新的思维研究新情况,以创新的举措解决新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环境。”吕启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