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日以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积极贯彻落实省政府《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归集本地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交通失信信息,对较重、严重交通失信重点驾驶人实施暂停或取消营运资格等惩戒措施,取得初步成效。2月份以来,全省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服务、危化品运输和渣土运输等重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113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9.4%,伤亡人数减少23.1%。
截至8月15日,全省共有严重交通失信驾驶人3人,较重交通失信驾驶人35人。特别需要提醒广大重点驾驶人和运输企业负责人的是,刚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纳入危险驾驶罪;同时规定对上述违法违规运输行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负有直接责任的,也将予以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