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平安、法治建设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平安法治建设工作,先后设立200万元社会管理奖励基金、100万元社会管理基金、100万元涉法涉诉信访救助基金等。
去年5月底,盐城市被中央综治委表彰为“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对此,盐城市委、市政府没有沾沾自喜、满足现状,而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专门于去年6月28日召开专题常委会,研究部署进一步深化平安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全市上下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把平安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第一责任”,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的重要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用稳定“第一责任”保障发展“第一要务”。会议决定从2014年起,市、县(区)镇(街道)三级政府按照不低于公共财政收入0.5%的比例,设立平安法治建设基金,用于基层基础、信息化、业务培训和平安法治重大事项、重点项目建设等。
随后,盐城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盐城建设的意见》、《盐城市社会和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关于推进盐城法治社会建设的意见》及《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四个工作方案和《盐城市法治社会评价体系》,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平安、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关键措施,落实了40项平安法治建设的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