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江苏长安网 > 平安江苏
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相关意见 依法惩处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2014-04-25 09:51: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2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明确将依法惩处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严惩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违法犯罪行为。

  《意见》要求,要严肃追究、坚决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要加大对暴力伤医、杀医、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力度,接到报警后应当及时出警、快速处置,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立案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证据,确保侦查取证质量。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依法批捕、起诉,对于重大涉医犯罪案件,必要时可以派员适时介入侦查活动,对收集证据、适用法律提出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加快审理进度,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准确定罪量刑,对于犯罪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被告人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

  《意见》明确依法惩处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在医疗机构内殴打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在医疗机构及其公共开放区域采取违规停放尸体、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堵塞大门等方式扰乱医疗秩序或者其他公共秩序的行为;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行为;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的行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行为;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处理医疗纠纷为名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其中,对于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刑法定罪处罚。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