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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交巡警改进执法告知服务
2014-01-14 15:45: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交通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后三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互联网、热线电话、短信等形式向社会提供查询;本地车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每累计10次集中进行一次告知……近日,公安交巡警部门推出多项措施,进一步改进交通安全执法告知服务,规范交通违法处理工作,更好地服务群众。

  据了解,改进告知服务拓展了交通违法告知范围。如车辆交通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后三日内,车辆登记地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互联网、热线电话、短信等形式向社会提供查询,并通过邮寄信函或者电话通知、发送手机短信、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醒当事人在30日内接受处理。对外地车辆在本地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交管理部门将相关违法信息及时转递到车辆登记地公安交管部门通知当事人接受处理。车辆登记地公安交管部门对本地车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每累计10次集中进行一次告知,告知信息在达到规定次数后的3日内发出;对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记录达30次以上的,落实民警上门教育,督促限期处理,对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学生等要抄告其所在单位、学校。

  同时,公安交管部门还改进了交通违法告知方式。对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留有手机号码的当事人,发送告知短信;无手机号码或号码不准确的,邮寄告知信函;地址不准确的,采取公告方式予以告知。此外,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充分运用住宅小区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对业主车辆交通违法信息及时告知。民警现场查处交通违法时,对当事人其他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一并告知,督促当事人接受处理。

  为确保车辆、驾驶人登记信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全面、准确,提高执法告知有效送达率,交巡警部门将通过机动车登记、检验、驾驶证核发、审验、换证等环节,认真采集录入当事人住址、手机号码等信息,同时,运用网上车管所、96122服务热线、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社区交管服务站等途径,方便群众及时变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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