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11月5日至2014年1月31日,宿迁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深化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综合整治活动。整治活动以整治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为,行人、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走、行驶、穿行行为,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行人,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工程运输车辆闯禁区、抛洒滴漏、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行为,酒驾行为等重点,推动解决交通安全设施整改移交管理问题,停车设施建设和整改问题,部分路口、路段改造问题,公共交通规划、停车设施规划问题,公交专用道建设及港湾式停靠站改造问题。实现全市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市民文明交通意识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真正实现“宿迁规矩”向“宿迁习惯”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