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市公安局和教育局联合发文,决定在全市开展中小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加强中小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水平,增强师生安全自护能力。其中明确要求中小学每学期组织一次全校师生应急疏散逃生演练。
据悉,中小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对象是全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师生。按照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聘任一名辖区消防官兵或派出所民警担任校外消防辅导员,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寒暑假前要安排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课程。
组织开展—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也是此次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两部门要求中小学校要结合全市开展的“开学消防安全第一课”或“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活动,每学年组织学生参观消防站和消防教育馆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不少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