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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坚持抓早抓小抓实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2013-07-05 10:38: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一点小病,如果不及时根治,就会累积成危害健康的重症;一点小矛盾,如果不及时化解,同样会演变成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大问题。近年来,海安县坚持把大调解工作作为维护基层稳定的重要抓手,抓早抓小抓实效,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百姓稳定在基层。2012年,全县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9.5%,公众安全感达97%,群众对法治建设满意度为93%,均位居全省前列。

  “早”字当头,唱响调解为民主旋律

  “新农村建设起步了,可村里人减少了”“生活好了,离婚的也多了”“马路修宽了,邻里间却陌生了”“招商引资多了,污染也下乡了”,这些变化正在深刻改变着当下社会生态和诉求结构。海安县通过大力开展“一线访查、一网覆盖、一站受理”“三个一”工作法,使大调解在服务群众中释放出正能量,调解员在为民办好事、办实事中放开了手脚,找到了自身价值。

  一线访查早掌控。畅通县领导定期约见网民、干部赴村下访、民生热线等群众诉求十大渠道,实现纠纷苗头一线掌控。针对群众身边多发易发的“小过节、小误会、小矛盾”,实施“一二三四五”工作法,即开展一线访查、条块两级管理、红黄橙三色预警、老干部老舅妈调解员特派员“四员”联动,分层分类分级分片分次“五分”调解,绝不让小事拖大。去年全县调解员走访群众3.5万余人次,帮助群众解决问题6176个,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26起,收集社情民意4661条。

  一网覆盖早预防。建立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农村以村民小组为单元、县城以50户左右设立单元,选聘5334名网格员担任矛盾纠纷信息员。建立调解员与网格员互动机制,全县553名专职调解员和235名综治特派员全部下沉到基层网格内,在为群众打造15分钟调解服务圈的同时,对网格员上报的矛盾纠纷,按类型实行分层、分级、分类调解。建立网上调解机制,整合政府服务热线、大调解信息网、海安石板街、海安论坛等网上资源,24小时受理群众咨询、心理疏导,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全覆盖。

  一站受理早化解。县财政投资一亿多元对县镇村三级调解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推进区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标准化建设,配齐配强专业调解力量。235个城乡社区,统一建设一站式服务平台,将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擅长调解纠纷类型一一上墙公示,确保纠纷有人调解、有地方化解。即便是节假日,群众也可通过“调解一键通”,实现调解员上门服务。

  “小”处着手,夯实化解矛盾主阵地

  基层是矛盾纠纷的源头,更是化解的重头,化解不及时,就会“雪球”越滚越大,成为矛盾纠纷的“堆积中心”,甚至积重难返。近年来,海安县注重在基层小环节上下大力气,以小带大,有效破解长期以来困扰基层基础上的“瓶颈”问题。

  做实小项目。依托汪浴宇心理疏导与调解个人工作室,以心理协会为平台,整合资源,先后在30多家单位举行心理疏导专题讲座,成功进行心理疏导2185人,心理矫治1261人,心理危机干预88人,破解了一批稳定难题。利用法治热线栏目,走进电台介绍大调解,通过电波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就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宣传,现场解答老百姓来电咨询。在13个专业调处机构配备专业调解指导员,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参与矛盾纠纷的调解、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实现诉讼调解和专业调解的良性互动。

  做活小机制。以区镇调处中心为主体,组建精干的下乡巡回调解小分队,开展“下乡排查、下乡培训、下乡调解”活动,对突发或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实行提前介入,主动调处。2012年以来,小分队下乡72次,及时化解群体性事件苗头15件,帮助解决问题69个。县一级建立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援调对接联动调处机制,各区镇普遍设立公调对接工作站、片区检察室、片区法官、法律援助工作站,把各类矛盾纠纷关口前移,就地化解。

  做精小队伍。邀请调解专家、资深法官对专职调解员采取“化整为零”“片区集中”等方法,讲法规、话实务、解实例,培养一线调解能手。壮大老舅妈工作室、片区法官、综治特派员、青少年法制教育馆阵地,整合计生信息员、妇女代表、退休老干部、老教师等调解志愿者资源,参与开展赡养协议签订、政策宣传、矛盾化解。全县108名老干部,先后参与调处迁坟、鱼塘承包、精神病人溺水身亡、癌症老人交通事故等76件敏感纠纷。

  实效为本,提升矛盾调处生命力

  工作中,海安县坚持注重规范制度,强化法理情并举,严格绩效考核,提升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效。

  强化法理情并举。开展“涉乡情矛盾村居先调”。对婚姻、赡养、继承、邻里等涉亲情、乡情民事案件,法院在收案后立案前,委托村居专职调解员对部分民事案件进行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予以司法确认,被群众誉为家门口的“法庭”。注重调解与普法相结合,组织各级调解组织深入到矛盾纠纷多、工作难度大的镇村进行现场调解,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增强广大群众法治意识。

  规范制度建设。一方面,严格落实风险评估制度,凡涉及土地流转、房屋征收等农民利益的问题全部纳入评估,只有做到不损害群众利益,不影响社会稳定,才可以“上马”。明珠城东侧房屋征收位于县城“黄金地段”,由于风险评估工作做在前面,矛盾应对有效,未发生一起集访和越级上访事件。另一方面,不断延伸拓展“一综多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在全县相继建立六大对接以及15个事关民生的专业调解新机制,形成“1+21”专业化调处格局,有力提升矛盾纠纷调处的专业化水平。

  严格绩效考核。把调解工作绩效列为“长安法治建设杯”竞赛的重要内容,进行季度考核并全县通报。健全矛盾纠纷发生地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调解员的层级责任体系,通过《平安报表》每月公布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情况,发生问题严格责任倒查。同时将调解绩效与调解员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按照排查预警、化解成效、工作记实等内容进行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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