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盐城市建湖县检察院与县国土局签订协作配合文件,提出双方通过建立违法预警、联合惩戒等12项工作机制,共建“公益保护者联盟”。在建湖,公共利益的多方协同保护,正日渐从理念变成现实,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也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转变。
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
将公益诉讼作为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式,立足职能精准出击。截至2018年底,建湖检察院共依法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36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3件。
黄沙港名为港实为河,河道两侧是绵延数十公里的省级生态公益林,但少数建筑材料、物资回收企业却将其作为“理想栖息地”,长期占用林地14.7亩。
针对历史形成的问题,该院一方面向法院提起诉讼,另一方面与县农委等相关单位深入现场督查整改,推动受损林地完成修复搬迁和植林还绿工作。最终,在诉讼目的全部实现的情况下,法院裁定终结诉讼,实现了诉讼的双赢多赢共赢。
在整改修复过程中,该院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执法单位始终保持协调联动,以圆桌会议、联合检查等方式,有效增强公益保护的整体合力,相关工作机制得到县人大、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批示肯定。
从单纯的公益诉讼到全面的公益保护
诉讼只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2018年,建湖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通过将检察建议向县人大常委会备案等方式,来增强检察建议的质量与刚性,减少不必要的诉讼。
试点以来,建湖检察院公益诉讼诉前整改比例达到91.7%。在2018年最高检部署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检察活动中,建湖检察院在全市率先组织校园周边“小饭桌”公益调查。以高质量的检察建议推动多方协同治理,全县61家校外托餐点的经营行为得到规范,保证中小学生饮食安全、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