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实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回归工程”,针对六类特殊人群设立“六大项目”,以提高特殊人群法治化、精细化、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为目标,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纳入市委、市政府“四个全面”布局统筹推进,着力破解特殊人群“无法管、无人管、无钱管、无处管”的社会治理难题。
一是推进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项目。每年春秋两季全面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诊断评估,摸清底数,录入信息系统,建立专门档案。对排查出的精神病人及时进行鉴定和风险评估,根据其现实危害实行分类管理控制,并按规定落实监护责任人“以奖代补”政策。对一般精神病人,由监护人、所在单位、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建立监管小组,严密监控措施,履行监护义务;对存在肇事肇祸倾向和有现实危害的重度精神病人,未住院治疗的,落实1名社区医务人员、1名家庭监护人、1名村(社区)干部和1名社区民警的“四个一”日常监管责任。对符合强制治疗条件的,一律送市安康医院或其他定点医院强制治疗。加强精神卫生防治网络建设,目标到2019年底全市县级综合医院全部设立精神卫生科(室),乡镇卫生院配备精神病防治医生。精神专科医院实现提档升级,安康医院达到二级医院规范化要求。加大对居家治疗康复患者的随访力度,落实随访双向确认制度,建立有肇事肇祸行为倾向患者与公安机关高风险患者交换制度,减少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深化“解锁”行动,免费收治“解锁”患者,建立专项救治救助保障资金兜底保障,确保患者不因贫困得不到救助,确保不因疏于救治管理而伤害自身或危害社会,确保治愈患者顺利回归社会。
二是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成长护航项目。建立覆盖市县镇村四级的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由团委牵头,汇集司法、公安、民政、教育、人社、城管等部门信息资源,建立重点青少年群体信息汇总和动态监测机制,建立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警指标,增强源头防范能力。市县两级建立12355青少年服务中心,将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结合“五类”青少年群体的不同需求和特点,制定配套措施,妥善解决学习、生活、就业等现实问题。推进青少年事务社会组织、社工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发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岗位,培育扶持青少年社工服务机构,积极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市、县建立专业化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中心,配备专业等级心理咨询师,为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心理咨询、专业辅导和精神援助,并将之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将刑事诉讼检察环节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帮教挽救工作与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一样纳入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的范围,建立专门的帮教队伍,提供免费的培训机会,对提供就业安置等支持的企业给予经济奖励和优惠政策,并给予一定的荣誉。发挥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门工作组职能作用,扎实推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实现以 “青少年维权岗(站)”为阵地依托,上下联动的青少年维权服务网络,做到“干预早、网络全、措施实、效果好”。深入开展“平安学校”、“平安家庭”“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等创建活动,推进社区“希望来吧”、“4点半”学校、少年法学苑等活动阵地建设,动员社会组织、公益慈善机构和志愿者力量,采用“一助一”“一助多”“多助一”等形式,组织开展关爱志愿服务行动。
三是推进吸毒人员社区戒毒康复项目。深化“无毒村(社区)”创建活动,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定期组织公安民警、禁毒专业社工和村(社区)干部深入村居、戒毒所走访、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吸毒、强戒人员情况,逐一登记建档,录入综治信息系统,纳入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家庭主要成员以及禁毒志愿者“多位一体”的监管责任体系。探索建立人性化的戒毒模式,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区负责、企业参与的原则,建立以社区为主体的多种形式的戒毒康复模式,建设“康复家园”、“康复社区”等阵地,建立多种形式的戒毒康复模式,通过提供心理矫正、身心康复、技能培训,为戒毒康复人员搭建回归社会的过渡平台。把就业安置作为戒毒康复、后续照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建设不少于2个集中安置基地,培育一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点,使戒毒康复、后续照管人员有业可就、有收入来源、有固定住所。市、县、镇三级设置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续照管工作机构,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续照管人员进行非强制性的引导、帮扶、教育和服务。配备专(兼)职禁毒工作人员,每个社区配备1名禁毒社工,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加大对旅馆业、桑拿洗浴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的禁毒管理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毒品社会危害。加大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管理的投入,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吸毒成瘾人员进行跟踪服务管理。建立列入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必送必接必谈机制,实现公安机关、乡镇(街道)、村(社区)、吸毒人员家属的有效工作衔接。
四是推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项目。建立出狱出所必接必送机制,实现监狱、看守所和家庭、单位、社区的无缝对接。县(市、区)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组建社会帮教协会,积极解决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就学、安居、生活等方面的困难,确保安置率达到90%以上,当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5%以下。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帮扶机制,将刑满释放人员纳入失业登记范围,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就业介绍、就业援助等服务,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和对生活困难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刑满释放人员的临时救助措施。搭建地方“回归加油站”、监狱“安置帮教工作站”、上海“太阳村”南通联络站、社矫安帮协会“三站一会”等服务平台,着力构建一体化安置帮教工作新模式。深入推进安置帮教改革,全面落实服刑人员亲情视频会见系统应用和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切实解决刑满释放人员家庭生活困难。
五是推进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监管项目。发挥社区服刑人员信息管理、手机与电子腕带定位和“矫务通”三大系统功能,准确掌握实时位置、活动轨迹。依托社区服刑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开展网上巡查、语音汇报、生物考勤。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录入及时,数据齐全,确保信息准确,防止社区服刑人员发生脱、漏管。县(市、区)建成社区矫正中心,设置矫正宣告室、心理咨询室、帮扶救助室、信息档案室等功能室,建立调查评估、报到登记、定位监管、教育管理、帮教救助制度体系,并与县镇村三级综治中心有机对接。司法行政部门与检察机关加强合作,检察官进驻社区矫正中心办公,形成全程检察监督,确保工作更加规范严谨。加大警示教育、社区服务和就业培训基地建设。全面推行教育清单制度,完善“四分三期两课一清单”(以分层、分类、分时、分级教育为基础,狠抓矫正初期、中期、末期三个教育阶段,依托集中课堂、移动课堂,以教育学习清单为抓手,实现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学习全覆盖。)教育模式,切实提升教育管理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规范矫正小组建设,为每名社区服刑人员落实矫正小组,积极推动社区民警、村居干部、志愿者、家庭成员、单位学校代表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继续推进社区矫正协会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
六是推进涉邪重点人员教育转化项目。由610办牵头,公安、安全、民政等部门协同,健全预防、教育、转化、惩治等一体化工作体系,对已经转化的“法轮功”等邪教人员,落实好解脱政策。对“法轮功”痴迷人员,组织帮教力量进行攻坚,提高转化率、巩固率。对有现实危害和暴力倾向的高危人群,建立常态化的管控机制,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和村(社区)开展涉邪人员管理工作,完善邪教组织成员管理数据库建设。建立动态关注、常态帮扶、有效控制等工作机制,发挥“三位一体”反邪教基层阵地功能作用,指导协调开展对“法轮功”等邪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和引导工作,促进邪教人员回归正常社会生活。充分依托综治、法治、科普等宣传平台,建立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充分运用传统和现代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反邪教知识,组织相关部门党员干部深入镇村、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反邪教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