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迁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将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重要抓手,实现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直接挂钩,逐步构建了“诚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模式,市场秩序明显改善。
2013年,该市出台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作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的分类、采集、评定、运用以及组织落实。2014年,又陆续出台了《宿迁市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工作方案》、《宿迁市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宿迁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等十余份文件,规定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信用产品使用、建筑企业施工履约信用等级考核评定实施细则,实现了管理制度化、科学化。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该市各行业主管部门依照职能对本行业的交易项目标后进行日常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项目交易过程及结果运用情况进行常态和定期检查。部门之间的监管结果信息实现互通共享,促进诚实守信的市场大环境建设。
通过建立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集中定期公布交易各类主体失信行为。截止2015年3月,平台累计公布各类不良信用信息累计300余条。其中,投标企业156家,投标企业人员12位,招标代理机构15家,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10位,评标专家90人,招标人33家。涉及建设、水利、交通、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各个领域。平台建立以来,加大了对交易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警示威慑作用,也较好地推动了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一处受罚,处处受制” 的失信惩戒机制落实。
今年以来,已有335家企业办理了第三方信用报告。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信用报告累计已在54个工程项目中使用678次。其中,建筑工程项目43个,交通工程3个,水利农开项目8个,中标总价累计约12.6亿元。在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水利农开等工程项目招标采购活动中,大力推行“商务+技术+信用”评标体系,将信用考核结果设置为评标参考指标。以建筑工程项目为例,2014年以来,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联合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定期公布信用考核评价结果三次,涉及500余家投标企业。上述信用产品的广泛运用,促使了投标失信行为从业难,项目实施现场失信行为投标更难。去年以来,共有来自监管与服务部门、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代表等各方主体代表200余家单位和500多人率先签约,向社会郑重承诺自觉履行诚信自律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