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从源头上寻找治理办法,完善激励先进机制,取得明显成效。2014年该市青少年犯罪同比下降21.5%。“失足的孩子就像娇艳的花朵,最需要呵护,”淮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亚青说,“我市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同志们,就像园丁呵护花朵一样,充满爱心与责任。”
三道防线打造预防安全网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源头防线是关键。为此,淮安市从家庭、学校、社会三道防线打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安全网。
家庭对青少年健康成长起着决定性作用,是从源头上减少青少年犯罪的一道关口,因此该市注重规范和强化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的行为与责任。在盱眙县旧铺镇有一个远近知名的“爷爷奶奶班”,这个由大朋小学原校长沈厚国开办的家长学校,在该校现任校长沈剑涛的传承下,为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而盱眙县法院在全国首发了《督促令》,督促孩子的父亲常回家看看,让家长担负起关爱孩子健康成长的责任,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
学校教育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淮安市教育局安稳处处长李应柏介绍说,近年来,全市各中小学建立了联系卡制度、结对帮扶制度、谈心制度,通过班主任、“代理家长”从学习、生活和心理等方面帮助关爱孩子。同时,通过创建“周恩来班”等一系列德育主题教育活动,在孩子们幼小的心灵里浇铸起道德之花。
社会环境影响着青少年思维方式、生活方式、行为方式。近年来,该市大力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扫黄打非”“净网行动”等,建立健全了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突出问题的监督、举报和快速处理机制,努力把不良社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宽严相济呵护青春蓓蕾
16岁的在校生赵某在同学的唆使下,偷了别人一部苹果手机。“毕竟还是在校生,在校平时表现良好,成绩优秀,且无不良行为习惯,能挽救还是挽救吧。”清河区检察院未检科副科长王燕介绍说,经检委会讨论,清河区检察院依法对赵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决定。
近两年来,清河区依法对未成年人作出不捕不诉的涉罪未成年人案件17件25名。其中,8人顺利就学、10人就业实现自食其力。该区未成年人犯罪数较同期下降了39%。
为了增强全市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淮安市检察院、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实施“蓝天校园工程”。自工程启动以来,涟水县检察院组成了由分管领导带队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宣讲团,走进偏远乡镇中小学校宣讲;金湖县检察院组织师生代表参观检察院并进行禁毒教育;清河区检察院走进淮安人民广播电台,参加《青春大联盟》现场直播节目,提醒广大青少年朋友谨慎交友,注意假期安全,预防并远离犯罪。
2014年,淮安市检察院创新思路,在市社会福利院设立检察机关关爱教育实践基地,为不捕、不诉的和在校学习的涉罪未成年人开设实景课堂。截至目前,开发区检察院、清浦区检察院、淮阴区检察院已组织3批14人次不捕不诉涉罪未成年人赴福利院接受教育。
淮安团市委预防办主任李义翠表示,目前,市、县(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对这类案件都能层层把关,慎重处理每一个案件。对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能不进入刑事程序的,一般都不进入刑事程序;对可捕可不捕、可诉可不诉的,检察机关坚持不捕、不诉;法院对可判可不判的按最高法院“两减少、两扩大”规定,尽量少判。
护航工程筑牢关爱防线
在淮安还有一支队伍,他们主动承接了对问题青少年的帮教工作,他们就是“有威信、有班子、有路子、有制度、有保障”的淮安市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的爷爷奶奶们。
市关工委每年从增加的关心下一代基金中,拿出50多万元奖励结对帮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五老”,100万资助贫困大学生、20万奖励参与网吧检查的“五老”、30万奖励为留守儿童建设辅导站的人员,并在每年年初表彰一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大大激发了社会各界参与问题青少年帮教的热情。
自2004年开始,由淮安市关工委倡议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五老”人员开展帮扶、挽救周围青少年活动,经过不断探索,形成了淮安市“1+6”关爱工作机制,即开展“青少年零犯罪乡镇(街道)”和“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创建,通过对问题和失足青少年的“教育防范、关爱助学、培训就业、维权服务、结对帮扶、净化环境”六项工程,落实对问题和失足青少年挽救帮教工作。而“1+6”机制的实践证明:凡是列入帮扶对象的问题青少年基本没有失足,已失足的青少年很少“二进宫”。
在常熟结婚生子的小邓一直感念着洪泽县三河镇五里村的关工委主任蔡德标,“要不是蔡大爷,我还不知道现在过着什么生活。”
2006年小邓因盗窃罪刑满释放后,蔡德标上门看望小邓,引导他从思想上认识犯罪的危害性,并与自己在常熟上班的儿子联系,让他设法在常熟给小邓找一份工作。小邓上班后,蔡德标还常常电话联系他,教育鼓励他。
在淮安像老蔡这样的“五老”人员有6万多,他们和公安部门联手开展“警民联手,结对帮扶”活动,与检察院和团委开展“1+2涉罪帮教”工作,与妇联共同开展“爱心妈妈”活动,与法院一起开展“少年法庭进校园”……共同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